中国传统哲学中,儒家特别重视“人伦”,同时又认为人是具有独立意志的,因而应具有独立的人格。儒家的这两种思想观点之间存在着如何的联系呢?近几年来,在所谓“ 反传统”的思想浪潮中,有的论者认为中国传统文化由于重视人伦因而抹煞了人的独立人格。事实是否如此呢?这是一个关于如何看待中国传统文化的重大问题,今试加以考 察和分析。
“人伦”一词最早见于《孟子》。孟子叙述尧舜时代的历史事迹说:“人之有道也,饱食暖衣,逸居而无教,则近于禽兽。圣人(指舜)有忧之,使契为司徒,教以人伦: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叙,朋友有信。”(1)据《论语》的记载,孔子曾 讲“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孔子弟子子路又说过,“长幼之节”、“君臣之义”,这些都是关于人伦的表述。
孟子所谓人伦即是人的五种社会关系,每一种社会关系有其一定的准则。父子关系(包 括父母与子女的关系)的准则是“亲”,即相互亲爱。君臣关系的准则是“义”,即君 臣都应遵守一定的原则。夫妇关系的准则是“别”,即男女的内外之分。长幼包括兄弟及年长者与年幼者的关系,其准则是“序”,即先后的次序。朋友之间的准则是“信” 。即相互讲真话并遵守诺言。孟子认为人伦仍是人区别于禽兽的关键所在。
孟子讲五伦,举出:父子之亲,君臣之义,夫妇之别,长幼之序,朋友之信。《礼记· 礼运》提出十义:“父慈子孝,兄良弟悌,夫义妇听,长惠幼顺,君仁臣忠”。对于五伦的每一方都有一定的要求。这是所谓人伦道德的详目。《礼记·大学》云:“为人君,止于仁,为人臣,止于敬;为人子,止于孝;为人父,止于慈;与国人交,止于信。 ”这里仅举三伦,其所谓“与国人交,止于信”,将朋友扩大为国人,“信”就不仅是朋友之间的准则了。
儒家在宣扬人伦的同时,又肯定了具有独立的意志。孔子说:“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2)匹夫指平民,“不可夺”的志即是独立的意志。孔子承认平民也有独 立的意志。孟子提出“尚志”之说。《孟子》书载:“王子垫问曰:‘士何事?’孟子 曰:‘尚志。’曰:‘何谓尚志?’曰:‘仁义而已矣。杀一无罪非仁也,非其有而取 之非义也。’”(3)仁义即是人所具有的善良意志。孟子以为发扬人的善良意志是最重 要的事情。
一个人,如能“尚志”,如能坚持自己的“不可夺”的志,用现在的名词来说,可以说是有独立的人格。人格是近代才有的名词,在中国古代谓之人品。孟子提出“大丈夫” 的做人标准,可以说就是独立人格的标准。《孟子》书载:“景春曰:‘公孙衍、张仪,岂不诚大丈夫哉?一怒而诸侯惧,安居而天下熄。’孟子曰:‘是焉得为大丈夫乎?子未学礼乎?丈无之冠也,父命也;女子之嫁也,母命之,往送之门,戒之曰:往之家, 必敬必戒,无违夫子!以顺为正者,妾妇之道也。居天下之广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 下之大道,得志与民由之,不得志独行其道,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4)这就是说,如公孙衍、张仪之流,虽然是“一怒而诸侯惧,安 居而天下熄”,然而是“以顺为正”,只是服从国君的意志,那不足为大丈夫。只有坚持
自己的原则,不屈从于别人的意志,不随环境的变化而转移,才可以称为大丈夫。用现在的名词来说,大丈夫即是坚持自己的独立意志的崇高人格。孟子鄙视“以顺为正” ,强调“得志与民由之,不得志独行其道”,即是宣扬具有独立意志的独立人格。
今试就五伦加以分析。君臣关系含有两个层次,一是君与臣僚的关系,二是君与民众的关系。古语所谓“率士之滨,莫非王臣”,其所谓臣包括民众。君与臣僚同属于统治阶级,但有等级之别。君民之间是阶级对立的关系。儒家讲所谓君臣之义,实际上是掩盖了阶级矛盾。父子是同一阶级的两代关系,其中父处于主导的地位。夫妇也属于同一阶级,古代重男轻女,夫妇之间是不平等的。长幼指同一阶级中的长幼,朋友也指同一阶级内部的朋友。但每一阶级都有其阶级内部的长幼和朋友。总之,五伦是古代人所重视的五种社会关系,其中包含阶级对立的关系及其他不平等的关系。唯朋友是平等的关系,但不同阶级之间难以建立朋友关系。
重要的问题是五伦与独立人格的关系如何,人在五伦的关系网络中是否可以具有独立的人格?或者说,人在五伦之中是否就不可能具有独立人格?在父子关系中,父对子当然有独立人格(但事实上也有受虐待的父母),子对父是否也有独立人格呢?在君臣关系中, 君当然有独立人格(受权臣挟制的君除外),臣对君是否也有独立人格呢?在夫妇关系中 ,夫对妻当然有独立人格(也有受悍妻虐待的夫),妻对夫是否也有独立人格呢?很显然 ,君臣之间是不平等的,父子夫妇虽属同一阶级,但也是不平等的,作为子、臣、妻的是否具有独立人格?
从孟子论大丈夫的言论来看,他是认为,为臣之道应不同于“以顺为正”的妾妇之道。在长达二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中,妇女是不受尊重的,男子还有所不同。孔子说:“事父母几谏。”(5)这就是说,子对于父,可以保留不同的意见。孔子又说:“以道事君, 不可则止。”(6)“子路问事君,子曰:勿欺也,而犯之。”(7)这就是说,臣对君可以坚持自己的不同的意见。孟子论君臣的相对关系,甚至说:“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 (8)荀子论臣道,亦有“从道不从君”之说。(9)从这些言论看来,儒家承认子对于父、臣对于君,是具有相对的独立人格的。所谓“父慈子孝”、“君仁臣忠”,表明父与子、君与臣之间都是相对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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