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牟宗三为了建构道德存有论,将先秦儒家典籍中的一些论述强行作存有论的解释。从历史的角度看,先秦儒家尚不具备道德存有论的思想,牟宗三此种作法在理论上存在着很大的缺陷。
关键词:牟宗三,道德存有论,先秦儒家
建构道德形上学,弥补康德之不足,是牟宗三一生努力的目标。道德形上学的本质是道德存有论,而道德存有论即是以道德之心赋予外物以价值和意义的理论。[9]牟宗三在建构这一理论的过程中认为,先秦儒家已经具有了丰富的道德存有论思想,而我的研究则得出了与之完全相反的结论。本文将通过对牟宗三为其观点提供的原始材料[1]的逐一分疏证明我的这一观点,反衬牟宗三相关理论存在的内在缺陷。
一
牟宗三主张孔子具有道德存有论,核心的理由,是孔子有“践仁知天”的思想。在牟宗三看来,古代天的思想属于一种超越意识,对于这种超越意识孔子没有理由不继承下来。但孔子继承的方式与前人有所不同,他没有再沿着先前王者受命的作法发展,而是从道德的意义上讲天、天命。这种变化使天、天命的内涵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天、天命不再是最高的主宰,而变成了具有道德意义的形而上的实体。另一方面,孔子创立的仁的学说本质上属于一种道德的学说,作为这种道德学说根据的仁心有感通万物的特性,其极必然向绝对普遍性方向发展。一个是具有道德意义的形上实体的天,一个是作为道德根据的仁心,这两者都是创生的实体,在其内容方面有一致性和相通性。正因为有这种一致性和相通性,只要能够实实在在地践仁行德,也就可以了解天之所以为天。“在孔子,践仁知天,虽似仁与天有距离,仁不必即是天,孔子亦未说仁与天合一或为一,然(一)、因仁心之感通乃原则上不能划定其界限者,此即函其向绝对普遍性趋之申展,(二)、因践仁知天,仁与天必有其‘内容的意义’之相同处,始可由践仁以知之,默识之,或契接之,依是二故,仁与天虽表面有距离,而实最后无距离,故终可合而一之也。”[1](P22)一个是仁心感通不能划定一个界限,一个是仁与天必有相同之处,因此,孔子通过践仁必能与天合一。这就是所谓的“践仁知天”。
以“践仁知天”来证明孔子已经具有道德存有论是很难立得住的。诚如很多学者早已指出的,孔子从来没有真正讲过“践仁知天”这样的话,以“践仁知天”概括孔子这方面的思想,本身就缺少文本的根据。当然,诠释经典当以思想为重,不必完全受文本的制约,但即使如此,我们也很难找到孔子具有道德创生存有思想的有力证据。孔子生于乱世,其关注的重点在于如何恢复周代的礼乐制度,当他认识到这一理想很难实现的真正原因,并不是人们不知礼,而是知礼而不去行的时候,便创立了仁的学说,并将自己思想的重点放在仁上。在行仁的过程中,虽然仁心有创生存有的能力,“仁心之感通乃原则上不能划定其界限者,此即函其向绝对普遍性趋之申展”,但这一点在孔子身上并不明显。遍查《论语》,我们很难找到仁心如何创生道德存有的有力证据。我曾证明,先秦天论的发展有其明显的规律有循,这个规律简单说,就是主宰之天逐渐失落,自然之天、命运之天、德性之天不断崛起的过程,这其中,自然之天是对主宰之天的直接反叛,命运之天和德性之天是沿用先前天论传统对命运和德性进行解说,为其寻找到的终极性的根源。[2]孔子之时,仁的学说刚刚提出,为其寻找终极性根源的要求尚不迫切,孔子不可能跨越历史阶段,主要为道德寻求形上根据的。牟宗三没有认真考查这个历史过程,为了证明其观点,强调践仁即可知天,因为仁与天有“内容的意义”的相同处,所以通过践仁知天就可以向绝对普遍性发展,就可以实现道德创生存有的目的。但是,且不说通过“践仁”可以“知天”是到孟子才明确提出的主张,即使孔子有这种思想的意向,“知天”之后如何能够创生存有也还是一个有待解决的问题。牟宗三在其论著中对这些问题都没有直接回答,只是说孔子可以与天“默识”和“契接”,论证显得十分软弱。
二
关于孟子具有道德存有论的材料,牟宗三主要例举了两则。其一是“尽心知性知天”。牟宗三对此是这样解释的:“盖性即吾人的‘内在道德性’之性,亦即能起道德创造大用,能使道德行为纯亦不已之‘性’也。由尽心(充分实现其本心)而知性,即知的这个‘性’。同样,若知了性,则即可知‘天’,是则性之‘内容的意义’亦必有其与天相同处,吾人始可即由知性而知天也。”[1](P27)这就是说,心是人内在的道德性,在这一点上,心与性是相同的。如果“知性”也就能够“知天”,则说明性与天必然有相同之点。单从这个解释尚看不出孟子的真正用意。牟宗三紧接着又说:
“如果‘天’不是向‘人格神’的天走,又如果‘知天’不只是知一超越的限定,与‘知命’稍不同,则心性与天为一,‘只心便是天’,乃系必然者。尽心知性则知天,顺心性说,则此处之‘天’显然是‘实体’义的天,即所谓以理言的天,从正面积极意义看的天。所谓性之内容的意义有其与天相同处亦是从积极意义的‘天’、‘实体’意义的天说。此所谓‘内容的意义’相同实则同一创生实体也。‘天’是客观地、本体宇宙论地言之,心性则是主观地、道德实践地言之。及心性显其绝对普遍性,则即与天为一矣。”[1](P27)
本篇文章共7页,此页为首页 下一页



- ·文史哲


- ·理工医


- ·经济管理


- ·政治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