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认识的进步和创新发展都必然地源于对旧有认识的批判。只有对旧的事物、旧的习惯、旧的观念进行批判,发现其不足,发现其谬误,才为创新提供了机会。一个民族、一种文化能否树立起真正意义上的批判精神,就成为能否真正地鼓励创新、鼓励进步和发展的关键。
所谓的批判精神是指那种永不满足、永不封闭、怀疑剖析一切固有认识,推动人类认识不断向前发展的批判意识。由于这种批判精神是建立在对思维过程的反思层面上的、不依赖具体事实的、纯粹的剖析事物本质的认识方法,因此,它也才能是永不满足、永不封闭的认识方法。批判精神的建立不直接地产生于对旧有认识不足的认识。发现不足或者缺陷只能产生具体的批判,而不能直接地产生批判精神。实践的批判、武器的批判似乎更有力一些,但这种批判如果没有理性的指导时常会变成狭隘的、间歇的或者具有某种破坏性的批判。只有在理性的指导下的实践批判、武器批判才有意义,才能推进社会和技术进步。而真正意义的理性批判则必然地借助于批判精神,应该说是理性反思产生了批判精神,批判精神则推进理性的进步。可以说,批判精神是一个社会进步发展的动力源泉。
在对人们已有认识的进步、变化、发展等过程进行理性归纳和反思,真正在认清思维与存在之间的关系之后,人们才能真正建立起批判精神。因此,认真分析人们的认识过程,对认识过程本身进行反思,是我们认识和建立批判精神的关键。
一、“客观”在认识过程中的意义
在人们的认识过程中,作为主观的对立物,客观是人们认识的对象,是人们认识的目标、依据。人们追求的是正确认识客观。人们验证已有认识也是依据其客观的再现。因此,在整个认识过程之中,客观的地位十分重要。人们之所以坚信某种认识,之所以固执地持有某些观念,在于他们所认识的客观给了他们以依据。
如果说建立真正意义上的批判精神--追求给人们一种无理由怀疑的权利,就必须首先清理人们对客观本身的认识。
就其本质而言,虽然对应于主观,客观被称之为不依人们意识而转移的外在存在。但是,人们应当认识到,这种认识对象仍然是人们认识过程的产物。简言之,客观虽然对应主观是一种外在的存在,但它却不是脱离主观而存在的真实的实在,应该说客观还是人们认识范围内的外在存在。一方面人们的认识从来脱离不了旧的习惯认识,旧的知识体系一直在影响着人们的认识。另一方面人们的认识总是受自己所在的条件限制,带有很严重的环境和个人色彩。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客观不过是人们认识过程中创造的真实实在的一种影像,它反映了人们对真实实在的一种认识,并为当时的实践所认可。这里需要强调,这种当时的认识和实践所指的可以是当时的科学理论指导下进行的验证,也可以是为其它验证所推导出的理论、为某些科学群体共同认可的范式,总之为当时的人们所认可的认识。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客观既是人们认识的一种基础条件,同时也是人们认识过程建立的一种构建物。也就是说,人们认识推理的大前提或小前提都会带有主观色彩,人们时常依据的客观,并非真正的真实实在。
由于人们的认识和实践都限于当时的条件和手段,为当时的实践所验证的认识只能等同于当时人们所认识的客观,而绝对不等同于真实实在。随着技术手段的提高和人们认识水平的进步,人们所认识的客观会发展变化,即对真实实在有了新的认识,但是这种真实的实在则没有、也不会变化。举例来讲,一百多年来人们对太阳的认识相对于太阳自身的变化而言不知要大多少。也就是说,太阳自身相对讲变化很小,但是人们的认识却在不断地变。这是一个最简单的事实。从这个表述可以认识到,人们做出的判断分析出现错误,并不单纯是一个认识过程的失误,这种失误的前提,即人们认识所依赖的基础----客观,时常是造成人们认识错误的一种最本质的原因。它也应该是我们怀疑和批判的对象。因为客观不是脱离人们认识而存在的真实实在。今天我们认为是正确的,为实践所验证的客观,明天也许就会成为我们怀疑批判的对象,其真性只有暂时和相对意义,而人们对其的信任也必然是相对的和暂时的。客观并不因其可以为验证证实或为当今大众所认可,就具有绝对的权威性,它随时随地都应当被怀疑和批判。而从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引申出最基础的、原本的批判精神,即对任何已有认识的怀疑是不需要理由的。
二、客观与真实实在的关系
由于认识的局限性,当客观被作为中间物,成为人们认识真实实在的一种映象的时候,它就把真实实在完整地包裹起来了。当人们用客观的概念的时候,为了区别现有的认识与意愿,区别自己的主观意识,把主观意识之外的存在设定为客观,设定为主观的对立物。但是,从认识论的意义上讲,主观之外的存在,人们设定和依赖的客观并不真实等于真实实在,它实际上还是人们认识设定的一种包裹物。人们的认识永远冲不破客观这一层包裹,因为人的认识本身就是它的包裹物。当你剥去旧的认识的时候,你是用新的包裹物把真实实在包裹起来了。离开人们的认识的客观,其语义本身就是违反逻辑关系的。如同我们讲,我看到了我看不到的东西一样。作为一个哲学问题,我们可以说,离开思维的存在是不可能的。在静态下,思维和存在是同一的,脱离思维的存在是不可理解的。当然,作为一个自然科学问题,离开人,离开人类的真实实在可以存在,但对于人的认识而言,没有实际意义。用一个通俗的比喻解释这个问题:在人类出现以前,地球就存在了,这是一个为人们认可的事实,谁也不能否认。但是,地球先于人类存在,并先于几十亿年这个判断,却是当代人们的一种认识。一百年前和五百年前的人们并不是这样判断的,那时“上帝在几千年前创造了地球”,这种认识还在统治着人们。而一百年后和五百年后的人类的认识,也许和现有的认识也不会一致。也就是说,人们所认识的客观,实际上都是人们自己所造就的一种真实实在的包裹物,人们可以剥去别人的包裹,同时换上自己的包裹,或者一遍又一遍地换上新的东西,但是人们不可能接触到绝对地没有一丝包裹物的真实实在,总是跳不出这个限制。这里并非强调真实实在的不可知,实事求是地讲这种超越人类认识的真实实在,其本身根本没有内容上的意义。而如果讲客观中包含有真实实在的部分,这个判断似乎应该让人们认可,但即使如此,客观与真实实在的等同问题也不能认定。因此,说部分等同和不等同是一样的。由于你根本无法判定是哪一部分等同,如果能确定了是哪一部分等同,就如同判定了能够等同;而如果不能判定是哪一部分等同,就如同不等同。这就如同一个人说的话中有一部分是假话,但是我们不能验证是哪一部分,那么他讲的话我们就根本不能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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