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人们普遍认识到现代社会源于16世纪,但是在研究现代社会历史发展过程和结构特征时,一直没有达成共识。工业主义、技术主义、自由主义的现代社会构想中,往往缺乏对现代社会复杂性的深入认识,与现代社会批判理论形成了对照。现代性社会的批判理论却一直没有得到认真的分析和研究,批判理论在其演变中积累的丰富理论经验以及包含的问题没有得到深入地剖析。总结现代社会批判理论的现代性思想,是探讨现代社会冲突及其未来走向不可回避的任务。
批判理论本身长期以来一直局限在二元阶级冲突、去魅化和计算理性这些领域之中,尽管它一直不断反省和批判自身的理论基础,却没有真正洞见到自己总是潜回到夸大的主观性,例如绝对的生命价值,普遍的伦理或总的经济利益或阶级意识。后结构主义彻底放弃了这种重建绝对统一理想和价值的方法论基础,为后马克思主义走向确认现实的多元对抗、结构分化和有限的不稳定整合提供了理论准备。19世纪40年代以来西方发达社会开始明显呈现出社会多元分化的趋势,在资产阶级国家让步的政策下,不但出现了产业工人与其他领域的工人之间出现了分层化,而且事实上,各个社会阶层的普遍无产阶级化不再象以前那样激烈,社会分层和社会斗争表现出了多元性质,建立在经济利益基础上的阶级统一理论已经开始遇到了现实的挑战,难以再充分说明现实的社会冲突及其解决途径。这使人们认识到传统社会大众与绝对统治权的二元冲突,在现代社会中已经分散为多元对抗。[1]阶级理论一开始就忽视了产业工人与传统手工业工人在反对资本主义的斗争中有着不同的价值选择和利益基础,而且现代社会的平等化和普遍抽象化,在阶级领域之外,使性别、种族、民族、文化等等之间的冲突日渐突出出来。这一现实的冲突使人们看到相对主义和绝对主义之间的争论必须回到力量斗争的现实中去,既寻求摆脱技术主义政治学的相对主义,维护现代社会对人的解放取得的成就,又要防止绝对价值抹杀多样化对抗的现实特性,以免被整合到各种形式的绝对权力之中。绝对的具体性和相对的绝对性是现代性批判理论实践的真正方法论维度。
一、现代社会与现代性
16世纪欧洲中世纪封建统治结束后延续至今的西方社会形态是典型的现代社会。爱丁堡大学教授丹尼斯·海在《新编剑桥世界近代史》中指出,东罗马帝国的最后灭亡以及同一时期的意大利文艺复兴运动,使人们确认了在古代世界之后存在一个中世纪,才开始形成以文艺复兴为转折点的现代世界观念。[2]19世纪的历史学家基佐明确定义了“现代社会”的时间开端,他认为“16世纪是现代社会真正的开始。”[3]布克哈特认为14至16世纪中叶的意大利文艺复兴是近代史的前驱。[4]黑格尔把与中古时代不同的现代时期看成是由16世纪宗教改革开始的。马克思指出“现代社会就是存在于一切文明国度中的资本主义社会,它或多或少地摆脱了中世纪的杂质,或多或少地由于每个国度的特殊的历史发展而改变了形态,或多或少地发展了。”[5]他还指出:“资本主义时代是从十六世纪开始的。这个时代来到的地方,农奴制早已废除,中世纪的顶点——主权城市也早已衰落。”[6]最早的资本家也是这一时期出现的。“十六世纪末,英国有了一个就当时来说已很富有的‘资本主义租地农场主’阶级”。[7]沃勒斯坦也指出,16世纪建立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上的欧洲资本主义世界经济体系、即现代世界经济体系才开始形成。[8]
工业主义的奠基人圣西门认为,15世纪世俗科学的发展、18世纪实业家阶级成为社会领导阶级以及19世纪的社会大变革,使社会有可能摆脱贵族和中产阶级寄生虫的压迫,在实业和科学的联合上建立与军事社会、资产阶级社会不同的新社会秩序,即法国大革命后应该建立的新社会是以科学和工业生产体系为核心的工业社会,其中工程师和实业家将成为社会领导者,以理性的技术知识管理社会事物。他强调现代社会在18世纪由于大工业的形成才正式开始,但是工业化的现代社会来源于16世纪。这一主张也为孔德、斯宾塞、杜尔凯姆、凡勃论、阿隆、贝尔等工业社会理论家所支持。工业主义理论强调现代社会的本质是工业社会,而不是充满阶级冲突的资本主义社会,它的社会类型划分根据是技术和科学精神进步的水平。
吉登斯从多元主义的立场出发把现代社会看成是政治、经济、工业和战争四个独立维度相互作用的结果,相应地,他强调现代社会有两个发展阶段,16至18世纪是绝对主义国家和早期资本家企业发展的阶段,18世纪后是工业主义和世界体系发展的阶段。[9]他认为现代社会开始于16世纪,是后封建欧洲开始并产生世界历史性影响的社会。
总的看来,关于现代社会的历史开端在16世纪是可以普遍接受的。对现代社会源于16世纪的认识,表明了人们看到了一种本质上完全不同于传统社会的新型社会的形成和发展。
16世纪以来形成的社会形式为什么称为现代社会的问题,根本上要由现代社会的本质即“现代性”是什么这一问题来回答,所谓现代性一般来说是指现代社会生活的实质——维持和推动现代社会形成和发展的根本性力量,或者作为现代社会应该实现出来的内在潜力。在现代社会形成阶段,自然神论、自然法理论、契约论对现代社会的构想中,普遍强调的是现代社会的社会性,即将个人联系起来的社会制度、权力的基础不是来源于超自然的神,而是分享了自然秩序的个人的自然理性意志。在这些思想看来,自然本身是存在普遍理性规律的,人在自然状态下分享了自然秩序,具有自然本性,但是只有运用明智的自然理性(即现实的人的理性,而不是神的理性),才能建立起社会自由和平等。人类学、历史主义、保守主义、浪漫主义和进化论尽管批评了这种对现代社会的主观理性构造,但是根本上不否认现代社会与自然理性规律之间的联系,不否认社会的理性化,而是强调社会一定在自然规律的支配下在历史中实现自然的理性发展目标。直觉主义和经验主义不是放弃理性,而是强调在直觉和经验中就能达到理性真理,理性本身不可抽象到彻底否定直觉、感性和历史传统的地步。启蒙运动进一步把现代社会完全建立在人的计算理性之上,把自然科学的理性认识成果当成了构造社会生活的客观前提。自由主义政治学和经济学思想也强调自然规律是保障现代社会得以形成和维持的神秘力量,边沁的功利主义虽然反对自然法,但是把人的自然感觉本性看成是完全可以计量的,规范现实活动的法律完全可以计量化。从他开始,自由主义接受了人为整体控制的社会生活的合理性,逐渐走向了新自由主义和国家主义。实证主义和工业主义延续了空想社会主义和启蒙科学主义的传统,强调现代社会应该是一个以实证科学理性和技术为基础的管理化的平等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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