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识农户”与社会化小农的建构

作者:徐勇 邓大才 来源:www.66wen.com 更新时间:2007年05月04日

内容提要:农户是认识农业、农村、农民的钥匙,是理解和分析小农社会的基础。理论匮乏和现实需求呼唤对当今中国农户进行“再认识”,并以此为基点建构分析框架。从经营规模看,中国农民本质上仍然属于小农,但已被卷入或者融入到一个高度开放的社会化体系中间,社会化水平之高史无前例。传统的经典小农学派已难以充分解释现代农民的动机与行为模式,需要建构新的小农理论范式。文章通过大量的实地调查和研究认为,当今中国农村和农民处于一个社会化程度高、经营规模相对较小,且将长期存在的“社会化小农”时期,它有别于传统小农、商品小农和理性小农。这一时期是农户内部急剧变化,农民打破思维定势、突破身份歧视、冲破地域束缚,演化成为社会化、公民化的国民体系成员,获取国民待遇的关键时期。“社会化小农”的性质、时期、形态定位,将为政府对农民国民待遇的制度安排、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政策选择提供必要的理论依据。 关键词:社会化小农 货币收入最大化 货币支出压力 再识农户 现阶段,中国仍然有近2.5亿农户。这是我们认识农民,解决“三农问题”的基本出发点。中国的农民以“家户”(家与户共同组成家庭)的方式存在。农户是农民的生产生活、社会交往和政治关系的基本组织单元。农民与社会、农民与国家、农民与市场的联系都是以农户为单位进行的。可以说,中国农村经济社会及至国家的变动都可以从农户的动机和行为中寻求其内在的奥谜。中国的传统历史为何能长期延续,在于农户强大的再复制能力。20世纪中国的底层革命和改革都是围绕“分田到户”而引起。农户可以说是认识中国农民和农村社会的一把钥匙。 但是,在相当长时间里,农户研究却几乎被学术界所遗忘。我们对农户的认识仍然沿用的是许久以前的四大经典理论。我们一谈到农民,仍然使用的是传统的“小农经济”的提法。正是由于农户研究的欠缺,使我们的政策设计缺乏充分的理论依据,我们对当今农民的生存状态、心理动机和行为模式缺乏科学的判断。 从经营规模看,中国的农民仍然以小规模的家户进行经营和生活,本质上仍然属于小农。但是,她与传统意义上处在封闭状态的小农相比,已是大相径庭、面目全非。当今的农民已被卷入或者融入到一个高度开放的社会化体系中,其社会化程度是历史上前所未有的。正是基于此,在实践中,我国正在探索社会组织与农户相结合的经营方式,国家提出了加强对农村的社会化服务的政策和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但是,如果不是农户的开放性,不是农民的社会化服务的需求愈来愈强,不是农民愈来愈卷入或者融入到城乡一体、高度开放的社会化体系中,我们的实践探索和政策设计又有何意义和依据?这就需要我们根据事实经验,以新的视角对当今的小农进行再认识。 在大量的实证调查基础上,我们认为,当今的小农属于“社会化小农”。这既是对当今农民特性的基本认识,更是一个“再识农户”,以农户为基点的分析框架。 一、小农经典理论的经典与力所不逮 小农研究者众多,研究学派纷繁芜杂,但是真正能够独树一帜,具有较强解释能力的学派并不是太多。黄宗智将小农理论分为三大学派:一是恰亚诺夫“生存小农”学派;二是马克思“剥削小农”学派;三是舒尔茨“理性小农”学派。我们接受黄宗智的分类方法,但黄宗智教授本身也是一个具有鲜明特点的小农学派,我们称之为黄宗智“商品小农”学派,即第四个小农学派。四个小农学派都以小农为研究对象,但是研究的侧重点不同,研究的前提条件不同,研究的假设和结论也有所差异,对小农改造的途径也不相同。四大学派能够成为经典理论,关键是能够比较合理的解释理论所研究时代的小农行为与动机,或者说能够对所研究时代大部分小农的动机与行为具有较强的解释能力。但是经典小农理论受时代的局限,其假设和结论无法解释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小农的动机与行为。 四大经典小农理论无法解释社会化小农的动机与行为。舒尔茨小农学派认为小农像企业家一样,是“经济人”,追求利润最大化。“对各社会而言,劳动的偏好和动机基本上都是相同的”[1]。恰亚诺夫小农学派认为“农民经济活动的动机不同于企业主,后者通过投资以获取总收入与生产费用之间的差额。而前者更类似于一种特殊的计件工资制中的工人”[2],“家庭农场经济活动的基本动力产生于满足家庭成员消费需求的必要性,并且其劳力乃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最主要手段”,“全年的劳作乃是在整个家庭为满足其全年家计平衡的需要的驱使下进行的”[3]。马克思小农学派则认为小农的目标是争取生存和减轻剥削。黄宗智小农学派则来个大综合,将上述三大小农理论综合起来讨论小农动机及其行为。他认为,“小农既是一个追求利润者,又是维持生计的生产者,当然更是受剥削的耕作者”[4]。黄宗智认为要分析小农动机与行为,必须将企业行为理论和消费者行为理论结合起来,前者追求利润最大化,后者追求效用最大化。 四个学派对小农行为的研究都为小农理论做出卓越的贡献,都能够解释不同时期、不同类型小农的动机和行为。但是恰亚诺夫和舒尔茨走向两个极端,分别研究非商品化、非市场化和完全市场化、完全竞争化的小农;马克思则偏离了研究主题,将小农行为上升到意识形态层面,意识形态的先验性决定了它的解释能力,无法正确认识和理解小农的动机与行为;黄宗智想通过对三大理论一般化,抽象出各种理论中具有共性的行为。四大理论都想证明自己理论的正确性,没有将自己的理论与其他理论放在一个历史的大框架进行定位,每一种理论所假设的行为和目标都能被其他理论的行为和目标证伪而被学界所质疑,从而使人们无法真正认识和理解小农的动机和行为。特别是四大经典理论面对当今中国的社会化程度高,经营规模超小农户的行为无法做出合理的解释。如农民为什么会放弃长期高利润而选择短期低货币收入?在家庭承包责任制下,农民生存问题基本已经有了保障,为什么农民还要进行过密化的劳动投入?农民外出务工异常辛苦,但是打工的劳动力仍然是有增无减?有了生存保障的农民为什么还愿意在外干最脏最苦最累的活,而不回家过有保障而低现金收入的日子?这些看似悖论的现象,四大经典小农理论的解释都无能为力。要解释这些悖论,需要有新的理论和分析框架。 四大经典小农理论无法解释“社会化与小农”的长期融生现象。马克思小农理论认为:“社会化”必定与“大生产”联系在一起;“小农经济”必定与“自然经济”联系在一起,而且市场化、商品化、专业化、分工必然使“小农生产”发展成为社会化大生产。而且潜意识的认为,社会化与小农是一对矛盾共同体,两者水火不相融。小农生产是指无社会化的生产形态,大生产是指社会化的生产形态,小农经济(或者说传统经济)与社会化大生产是两个不同的发展阶段(我们称之为“两阶段理论”),前者是对后者的否定。绝对化的“两阶段理论”无法解释小农已经社会化,但是还不是大生产的这样一个“社会化的马铃薯”阶段,无法解释当前我国小农与社会化的结合现象。 恰亚诺夫主要是以前市场经济的小农为研究对象,根本没有涉及商品、市场和其他社会化问题,“社会化与小农”的长期融生现象不在他的理论解释范围内。舒尔茨是一个经济学家,其小农理论置于经济学的“完全竞争”经典假设之下。在他的研究中,市场经济和家庭的社会化行为界定为外生变量,其理论无法解释社会化为什么能够与小农结合且长期融生的现象,他的主要目标是解释已经完全社会化、商品化和完全竞争条件下小农的动机和行为。因此,从他的理论中无法找到小农为什么能够与社会化相结合的答案。 黄宗智小农理论提出了小农不仅可以与商品经济相结合,而且商品经济与小农结合,反而使小农家庭生产更加稳定,不会出现亚当·斯密和马克思所预期的分化和大生产结果。他的理论否定了亚当·斯密和马克思关于商品和市场化导致社会化大生产的假设,部分的解释了小农与商品化、市场化相结合的现象。但是商品化、市场化是社会化的一个组成部分,不是全部,还有许多非商品化、非市场化的社会化与小农结合现象无法解释。特别是在他的结论中,商品与小农结合促使农村家庭内部稳定,无法解释社会化小农阶段,农村劳动力大规模转移的现象。 总而言之,恰亚诺夫没有讨论社会化和小农结合问题;马克思否定社会化可以和小农结合;舒尔茨是研究完全社会化条件下的小农行为,将社会化与小农结合作为外生变量不予考虑;黄宗智只是解释了部分社会化环节与小农结合的现象,还有许多非商品化、非市场化的社会化环节无法解释,特别是无法解释商品化与小农结合导致劳动力大规模转移的现象。因此需要建构新的理论来解释社会化与小农的长期融生现象。 四大经典小农理论无法解释经济以外的小农其他社会化行为。四大小农学派研究的基本层面是小农的经济行为及小农与市场、商品的结合问题。舒尔茨理性小农学派和黄宗智商品小农学派主要是以市场和商品经济为前提条件研究小农的经济行为。马克思小农学派则从经济角度研究意识形态问题,研究的是生产关系,从生产关系探讨意识形态目标。恰亚诺夫则是从生存角度研究农民的行为,生存也脱离不了经济范畴。也就是说四大学派基本上是在经济层面进行研究。从经济层面解释、解读小农的确非常重要,但是仅仅从经济角度研究,还无法深度透视小农的本质、无法全面解释小农行为及其变动逻辑。 小农动机与行为除了从经济层面解释、解读外,还有很多非经济化的社会交易、交往、交流也应该纳入小农研究领域,许多所谓影响农民行为及其选择的外生变量应该内生化,应该纳入小农理论的研究框架。如小农产前、产中、产后的社会化问题,劳动力社会化配置的范围和频度,资金对外依赖程度,生活社会化的程度,农户分家与合家的选择,人情往来问题,等等。也就是说从研究范围来看,四大经典小农是以经济为边界的,超越了经济边界的社会行为,经典理论就无能为力。面对经典理论的缺陷和不足,需要拓宽小农理论的研究范畴,从经济和非经济层面研究小农目标、动机和行为。 四大经典小农理论对于小农发展阶段及其变迁条件的研究不足。四大小农学派对于小农经济的转化主要集中在自然经济小农如何转化为商品经济小农(恰亚诺夫学派除外,他主要是研究自然小农的动机和行为)。但是对于已经市场化、商品化的小农“非质变性质”的量变,以及由商品经济小农向现代小农、现代小农向社会化大生产转变的研究极为罕见。四大经典理论都没有对小农发展历史进行梳理,没有建构完整、清晰的小农发展理论。正因为如此,四大经典理论才会出现相互否定、相互证伪的现象。四大经典理论互斥性,使得人们难以对小农理论有一个清晰的认识,使得决策者莫衷一是,进而难以上升的政策层面。 要是说四大经典理论都没有研究小农的发展,没有区别不同类型的小农行为是不准确的。经典小农理论虽然没有对小农发展阶段进行明确的划分,但是他们还是研究了自己所研究小农与其他小农理论的区别。他们基本上都以市场化、商品化的程度作为衡量标准。市场化和商品化是衡量小农经济发展程度或者考察小农生产形态的主要依据,但不是全部依据。仅以市场化、商品化衡量是有很多缺憾的,以此作为唯一的衡量依据,可能会得出许多荒谬的结论。如我国唐朝、汉朝在某些区域,商品经济已经非常发达,如果按照商品化依据衡量,就会得出当时已经可以转入现代小农、甚至社会化大生产阶段了。因此,要正确研究小农转化条件、转化依据,划分小农发展阶段,必须有更加全面的标准,即用包括市场化、商品化水平在内的社会化程度来考察和解释小农经济的变迁。社会化是小农各个发展阶段的共同特征,也是各个发展阶段唯一能够广泛比较的东西,用方法论的语言说,就是社会化是对各个小农发展阶段最好的抽象。 四大学派受历史的限制,无法解释社会化小农的行为。四大学派及其继承者对现实的中国小农,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的社会化程度非常高的小农研究不够,其理论无法解释社会化小农行为与动机。这与学派创始人生活的时代和研究对象的时代有关。恰亚诺夫学派的形成在20世纪20、30年代,主要以俄国革命以前的小农为研究对象。马克思小农学派更是在19世纪形成,主要是以英国的小农分化与破产为研究对象。舒尔茨小农学派形成在20世纪60至70年代,虽然其检验的依据是印度尼西亚、印度等东南亚的小农案例,但是他采取古典经济学的完全竞争假设,先验性地确定了小农是理性的,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行为目标。他的理论不仅不能解释市场化、商品化以前的小农行为,也无法解释非完全竞争、非完全社会化条件下小农的行为。黄宗智小农理论总体上形成于中国改革开放前,主要通过研究建国以前的小农建构自己的理论。虽然涉及了改革开放后的一些年份,但是也只延伸到1985年。1985年以后,特别是1998年以来的中国农村变化非常巨大,农民行为的约束条件和机会成本,也因为家庭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和全方位的社会化而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四大小农理论学派可能能够解释改革开放以前或者建国前某些类型的小农动机和小农行为,但是无法解释改革开放以后社会化程度高、土地均等化制度安排下的小农动机和行为,无法解释劳动力大规模转移与配置的外部内卷化现象。应该说现代中国小农处于黄宗智小农与舒尔茨小农之间,而且还部分带有恰亚诺夫小农的特点,基本上没有马克思小农的痕迹,小农成分非常复杂,既使用黄宗智的大综合理论也无法解释。这就需要进一步抽象,提出更一般性理论,对同一时代不同小农的行为和动机做出合理的解释。 恰亚诺夫小农学派无法解释市场背景下的小农动机和行为。马克思小农学派无法解释分工和专业下“社会化与家庭小规模经营”相结合小农的动机与行为。舒尔茨小农学派的假设过于严格无法解释非完全竞争、非完全社会化条件下的小农动机与行为。黄宗智小农学派的大综合和抽象导致了理论无法做到内部“自洽”,他对小农与商品、市场结合越来越稳定的假设无法解释劳动力大规模的社会化配置和社会化内卷化现象,无法解释现代小农家与户的分离趋势下的小农行为与动机。国内其他小农研究则更多的侧重政策解释和制度批判,对于从小农动机与行为角度构建新的小农理论的研究非常少。 二、社会化小农:定义界定与条件分析 (一)社会化小农的基本界定 社会化小农是一个解释性概念,它包括社会化小农经济、社会化小农生产、社会化小农发展阶段、社会化小农(主体)。顾名思义,社会化小农就是社会化程度非常高的小农,即“社会化+小农”,或者说与外部世界交往密切,融入现代市场经济,社会化程度比较高,但是经营规模比较小的农民、农户。社会化小农既不同于排斥社会化、拒绝市场、对强权具有依附性的传统小农、自然小农,也不同于采取企业化、规模化、组织化,社会化程度比较高的农业大生产主体。从这个角度分析,商品化小农只是社会化小农的一个组成部分,或者说商品化小农是从比较狭义的角度定义的小农。 社会化小农经济是从经济形态来定义的,指社会化程度比较高的小农所组成的经济形态。社会化小农生产是从生产形态定义社会化程度比较高,但是规模比较小的小农生产。社会化小农经济发展阶段是处于马克思的传统小农阶段、社会化大生产阶段之间的一个独立小农发展阶段。这个阶段与黄宗智的商品小农有重叠和交叉,但是外延比黄宗智商品化小农更大。如果将黄宗智定义的商品化小农作为一个独立的阶段,小农可以分为四个阶段,即传统小农、商品小农、社会化小农、完全竞争或者完全社会化小农。如果将商品小农并入社会化小农,小农发展只有三个阶段:传统小农、社会化小农、完全竞争或者完全社会化小农。本文提到的小农除非特别表述,一般指社会化小农。通过对社会化小农的定义,我们可以从字面上把握其共同特征:一是社会化程度高;二是经营规模比较小;三是一个独立的生产形态,具有众多与其他发展阶段不同的特征。 (二)社会化小农的形态和形式 1、纵向层面的小农社会化形态 社会化小农的表现形态是从历史纵向层面剖析小农与社会化的结合形态及形态的发展。 第一形态:以亲缘为载体的小农社会化。考察社会化的形态,必须先考察社会化发展的历史。从历史起源考察社会化的不同形态。人类产生以来,原始人是以部落为单位活动,而部落产生于血缘和亲缘关系,血缘和亲缘的延续,则产生了近亲、远亲和更远的亲戚,亲友之间的往来就构成了最早的社会化形态,以血缘和亲缘关系为载体的小农社会化。 第二种形态:以非亲缘关系为载体的小农社会化。如果两个部落合并、联合,或者一个部落吞并另一个部落,则会产生非血缘关系的部落,部落成员之间非亲友关系生活在一个部落,部落成员的共同劳动也会产生一种社会关系,这种非血缘性质的社会关系也是一种社会化的形态。这种社会形态随着家庭的产生,成员与成员之间的关系,又衍生出了家庭与家庭之间的社会关系。家庭与家庭,一个家庭成员和其他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就构成了第二种形态的社会化:以非血缘和亲缘关系为载体的小农社会化。 第三形态:以商品为载体的小农社会化。部落与部落之间需要相互交换产品以满足日常生活的需要,家庭也不能生产所有的产品,需要与其他家庭交换劳动和产品。因此部落之间、家庭之间、地区之间形成了商品交易关系,商品交易关系将不同的部落、不同的家庭、不同的地区联系起来,或者说建立了社会联系。这种社会联系就构成了第三种形态的社会化:以商品为载体的小农社会化。 第四种形态:以系统为载体的小农社会化。随着社会组织和国家的产生,家庭及其成员要依附于某个组织,接受该组织的保护,或者归属于某个国家、政府,接受国家和政府的征税和公共产品服务,组织和政府构成了一个社会化的系统。家庭及其社会成员就与社会组织和国家、政府在系统内部产生了互动。这种互动就是第四种形态的社会化:以家庭及成员与组织互动为载体的小农社会化,或者称为以系统为载体的小农社会化。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社会化的形态主要有四种,四种形态依次出现,直到目前为止,我们所说的小农社会化也无法超越这四种类型,而且现在四大形态都以不同形式存在。四种社会化的形态构成了小农社会化的本身,社会化小农的行为和活动就围绕着四种形态展开。 2、横向层面的小农社会化具体形态 社会化小农的“社会化具体形态”是从横向层面剖析小农与社会化小结合的情形及运行来考察的。社会化小农的“社会化具体形态”可以分为生产社会化和生活社会化。 生产社会化,是指小农家庭在农业产、供、销过程中的社会化,即产前、产中、产后的社会化,生产社会化是小农社会化的重要内容,也是区别传统自然小农和商品小农的重要标准。 产前的社会化主要指种子购买、生产资料的准备过程中的社会化(以水稻生产为例)。现在农村早稻种子一般自备,晚稻种子基本上是外购,外购就是一种社会化过程。有些农户早晚稻种子全都外购,则产前种子社会化程度达到了100%。产前生产资料社会化水平也非常高。生产资料主要是薄膜、肥料。现在农村基本不用农家肥,肥料几乎完全购买,薄膜农民无法家庭生产,也需外购。总体而言,小农家庭产前的社会化程度已经非常高。 产中社会化主要是指插秧(播种以南方插秧为例)、犁田、除草、治虫(植保)、收割等环节的社会化。对于插秧来说,早稻基本采用撒谷和软盘抛秧,虽然撒和抛需要农民自己完成,但是撒的种子和抛秧的软盘却是通过市场交易而来的,可见早稻插秧过程也已经部分实现社会化。晚稻大部分农户还是用手插,但是已经有部分农户实行了撒谷播种,目前撒播耕作技术正在推广,其社会化程度也将很快提高。 对于犁田而言,大部分的农户已经不喂养耕牛,请人机耕比较普遍,既使有些农户不请人犁田,但是自己也购买了铁牛,对于请人机耕的农户,犁田基本实现了社会化,购买铁牛自己犁田的农户,也因铁牛的购入而具有社会化的性质。 现在农民不需要下田除草了,都是购买除草剂一次性的除草,除草通过购买除草剂基本实现了社会化,而且这个生产环节已经在农业生产中消失掉了。治虫基本上是农户自己完成,因为治虫的劳动强度不是特别大,而且此时农民正处于农闲季度,因此治虫的社会化程度比较低。收割过去是劳动强度最大的环节,最不易社会化的环节。现在大部分的农户都租用收割机或者脱粒机,农民只需要在家中收受粮食就可以了。 收割环节基本实现了社会化。综合起来看,水稻生产的产中环节的社会化程度也非常高了。如果简单划分,五个程序各占20%的社会化水平,产中社会化水平大体已经达到了70-80%。产后社会化主要是产后的销售、加工和运输程序的社会化。农户已经没有家庭手工业,加工基本上不存在。农产品的销售主要商户上门收购,虽然有些按照品种收购的农产品必须交售粮食部门,但是数量极少。既然大部分的农产品是商户收购,对于生产单位农户来说,则不存在运输问题。可见在农民的生产环节中,加工和运输环节已经因为社会化而专业化独立了。因此,对于产后农产品的销售、加工和运输而言,其社会化的程度也非常高。 生活社会化,是指农户家庭日常生活交往和开支方面的社会化。生活社会化是经典理论忽视掉的内容,它不仅是社会化小农的重要内容,也是区别其他经典理论的重要标准。农户家庭生活社会化主要包括教育社会化、医疗保健社会化、日常生活用品支出社会化、人情交往的社会化、赡养老人的社会化,等等。 教育社会化主要是指农户家庭通过支付货币向社会购买教育的过程,对于农民来说,除政府提供的义务教育外,还要支付大量购买教育的费用,既使是义务教育农民也要承担相当大一部分费用。教育的社会化程度非常高。农村医疗保健也是如此,通过支付货币向社会购买医疗服务。 日常生活用品的支出社会化程度也今非夕比,农民不再自己缝衣而是外购,不自备柴火而是使用煤、液化汽、电,农民不自己理发而进城理发,农民再也不愿意走路而是租摩托,等等。农民日常生活已经与社会大系统紧紧联系在一起,成为社会化大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人情交往本身就是小农社会化的重要内容,现在人情交往则具有人情消费、人情投资等新的社会化内容,而且范围不断扩大,人情则通过非市场性质的交易构成了一个社会化网络图、互动图。 3、生产要素层面的小农社会化 生产要素的社会化主要是土地社会化、资金社会化、劳动力社会化和信息社会。因为家庭承包责任制,土地基本比较稳定,流动性不是特别大,既使流动也主要是农民与村集体之间的纵向流动,农户之间的横向流动非常少。因此,土地的社会化水平比较低。但是必须看到一个新现象,2004和2005年随着农业税的取消,粮食补贴制度的实施,农业土地价格由负转正,承包土地有偿横向流转开始增加。 对于资金而言,社会化程度不是特别高,一方面是农户是简单再生产,不需要特别大的资金投入;另一方面,农村正式金融机构对农户金融需求的排斥,只有极少一部分农户享受到正式金融机构的服务。农村比较普遍是民间借贷,民间借贷构成了农村资金社会化的主体。农户对资金的需要,其实并不是生产资金,而是重大事件,如子女读书、建房、老人丧葬、医疗,占了正式金融机构和民间融资的绝大部分。对于生产资金来说,社会化程度非常低,但是对家庭重大事件的资金来说,社会化程度比较高。 劳动力的社会化程度非常高,除了家庭农业生产需要的劳动力以外,其余过剩劳动力都可以进行社会化配置,农民外出打工就是家庭劳动力社会配置的重要表现。同时,家庭劳动力除了务工与务工的配置外,在农业生产环节引进劳动力,即通过外部专业化服务,如犁田、收割、销售等引进劳动力,与过去不同的是劳动力流入与流出都相当频繁。这也构成了社会化小农劳动力社会化的特点。 信息已经融入了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主要是通过两个途径:亲戚与张德邻之间的互相传递;电视、通讯等网络的传输。农户家庭已经变成了现代信息传输网络的一个终端。农民通过信息的社会化刺激生活方面的需求,加大了货币支出压力。农民通过信息社会化调整生产结构,改进耕作方式。信息的社会化又促进、刺激其他方面的社会化。 (三)社会化小农的条件、适用范围与标准 1、人地矛盾比较尖锐的国家和地区:社会化小农的特征比较明显 社会化小农是小农发展过程中一个重要的阶段,也是不可跨越的一个阶段,但是并非所有的国家和地区都会表现得非常明显,特别是像北欧的一些小国家,或者说像加拿大、澳大利亚、美国等土地资源禀赋比较多的国家,并不是特别明显。只有像中国、印度、巴基斯坦、印度尼西亚等人多地少、剩余劳动力比较多,而工业不是特别发达的国家,社会化小农时期将会比较长,其特征也将比较明显。 2、社会化小农阶段是中国农业、农村现代化不可逾越的阶段,而且将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存在。对于中国小农经济或者说小规模经营是否长期存在的研究。温铁军先生研究得比较多。温铁军先生从耕地与人口互动的角度推理:小规模的分散经营将长期存在。这是一个非常简单的推理。我们想在温铁军先生的基础上将此推理上升到农业生产形态的角度进行分析,即将小农经济变迁放在生产形态变迁的大背景中进行考察。我们将从理论层面完善马克思的“二阶段转换论”,而且归纳出在马克思的两阶段中还存在一个时间非常长的中间阶段:社会化小农阶段。对于中国、印度这些人多地少的国家尤其如此。社会化小农阶段的研究,特别是社会化小农阶段长期存在结论,是批驳无原则的、想当然的农业生产规模化、专业化观点的一种有力武器。 3、社会化小农的计量标准 小农家庭的社会化可以分为生产和生活的社会化,而生产的社会化可以分产前、前中、产后的社会化,生活的社会化也可以分为日常生活、教育培训、医疗保健、人情往来、以及其他方面的社会化。我们可以将各种不同的环节赋与不同的权重,然后将不同环节社会化水平加总,就能够计算出农村家庭社会化的水平。 S表示一个家庭的社会化水平,设A、B分别代表一个家庭生产、生活两个方面的社会化水平,Pa和Pb分别代表生产和生活两个方面在社会化水平中所占的权重;Rf 表示生产过程产前、前中、前后的权重,i=1、2、3,Rq表示生活过程中不同的社会生活的权重,q=1、2、3、4,分别代表日常生活、教育、医疗和其他方面的社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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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摘要
黄宗智将小农理论分为三大学派:一是恰亚诺夫“生存小农”学派;二是马克思“剥削小农”学派;三是舒尔茨“理性小农”学派。他的理论否定了亚当??斯密和马克思关于商品和市场化导致社会化大生产的假设,部分的解释了小农与商品化、市场化相结合的现象。马克思小农学派无法解释分工和专业下“社会化与家庭小规模经营”相结合小农的动机与行为。
关键词
小农 社会化 黄宗智 学派 马克思 小规模 相结合 恰亚诺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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