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否需要一种权利形而上学?

作者:黄裕生 来源:www.66wen.com 更新时间:2007年06月18日

一个外邦人到了一个陌生的国度,他的服饰举止、言谈习惯对于这个陌生国度的人们来说,无疑也同样是陌生的,他们甚至对他的国家——如果有的话——一无所知,以致他好象是从某个神秘的地方突然冒出来似的。但是,面对这个外邦人,不管人们有多么惊讶,他们无论如何也不会像害怕诸如虎豹豺狼之类的捕食动物那样,仓皇逃遁,或者相反,像食肉野兽那样猛扑上去猎食这个外邦人。因为人们首先会把他当同类来对待。既然把他当同类,那么,接下来该如何对待他呢?该把他驱逐出境,还是让他留下来?简单说,他享有什么样的权利?不管他享有什么样的权利,其前提都是人们把他当同类。所以,一个更根本的问题是:人们为什么会把他当同类?这是如何可能的?

这是费希特在《自然法权基础》一书中设置的一个场境和由此引出的问题。其实,每个人对于他人都是一个陌生的外邦人,而他人对于每个人也是一个陌生的国度。所以,那个外邦人能有的权利,也就是每个人应有的权利。费希特称之为每个人作为“世界公民”天生就有的权利。这就是:每个人都必得被允许与他人建立某种合法关系的要求与努力;或者说,每个人都有权要求与他人建立某种合法的关系。这种“世界公民”的权利也就是一个人享有的原初的人权之一,它先于一切法律契约,并使一切法律契约成为可能,因而是每个人可能获得的其他各种权利的根据。

问题是,每个人为什么都具有这样的权利?他从什么地方获得这种权利?是从宪法吗?但是,这样的权利先于包括宪法在内的一切法律契约。的确,在一个共同体里,人们的一切权利都可以被视为来自宪法,但宪法又来自什么地方?或者更确切问,宪法的根据又是什么呢?人们凭什么制订这样的宪法而不是制订那样的宪法?根据某个阶层或全体公民的最大利益吗?可是,根据什么来判断这个阶层或全体公民的最大利益?从经验领域,比如从常识或所谓共识,不可能回答这些追问。因为常识可能是错误的,共识有可能是野蛮的。这意味着,必须从经验领域之外,即从形而上学或第一哲学所处理的超验领域去寻找人类一切权利的最后根据。如果说政治学就是关于公民权利的制度安排的科学,那么,政治学最后必须以形而上学或第一哲学为基础。否则,一切政治学就只不过是一套应景的权宜之计。由康德开创的整个德国超验哲学传统,对于政治学和法学而言,如果说有什么特别贡献的话,那就是它开辟了一种为政治学和法学寻找第一哲学论证,从而为它们奠定可靠基础的可能性道路。

在刚才的发言中,徐友渔先生认为,政治学并不需要寻求形而上学(哲学)的基础,而只需以当代人类在政治实践领域达成的共识为根据;形而上学是多元的,而作为制度按排之根据的政治共识则只有一个。因此,形而上学对于政治学及其理念在现实中的落实来说都是一个多余的东西。这一观点实际上也代表了相当一些研究政治学特别是研究英国政治学的学者的观点。我一直十分敬佩我的同事兼朋友徐友渔先生的学问、气节和政治理念,但是我也一直不赞同他对形而上学与政治学的关系的看法。

的确,人类在各方面都会达成各种共识,最广泛的共识也就成为所谓主流意识。在政治领域同样如此,在这一领域,根据主流意(共)识来进行制度安排的国家被称为主流国家,由这样的国家组成的社会被称为主流社会。但是,一个国家制度的正当性与合法性难道就来自一种政治上的主流共识?或者说来自一种主流的政治理念?这岂不意味着一个国家只要会赶国际政治的时髦就能担保自己的正当性?一个曾经是非常现实的问题是:在我们这个星球上,正好有两种把这个世界上的人类分成两个旗鼓相当的阵营的政治共识或叫政治理念,我们这些陷于正当性纷争的当事人如何来判定自己所接受的制度安排是正当的,而另一个阵营的人们生活于其中的制度是不正当的?即便有一种政治理念成为大多数人和大多数国家的一种共识,这种政治理念也不可能单凭这一点就可以为以它为根据的制度安排提供出正当性理由。在当今世界的某些角落,把形而上学排除在自己视野之外的政治学必须面对的一个现实而迫切的问题是:对于那些迄今仍拒绝接受被主流社会当作共识的政治理念的国家及其领袖们,人们该怎么办?难道政治学家们只能对他们说:“这是当今人类在政治领域形成的共识,你们必须接受,否则你们就是异类,就是不文明,就没有正当性”?可是,这些异类们却同样可以振振有词地回应道:什么人类共识!那至多只是“你们”的共识,而不是你们与我们之间的共识,更不是“我们”的共识;在我们(哪怕是少数)没有认同与接受的情况下,你们有什么权利声称你们的共识就是人类的共识?而我们的共识就是野蛮的、不文明的?

显然,人们不可能、也没有理由单凭一种政治理念成了大多数人的共识来要求人们去认同和接受这种政治理念。因为一种政治理念的正当性与它是否成为人们的共识无关。一种具有正当性根据的政治理念的确具有成为共识的必然性,因为它符合人的本性首先是符合人的理性的展开和发展。但是,我们却不能由一种政治理念成了共识就推断它具有正当性,因而人们必须认同和接受它的制度安排。对于所有政治学来说,一个它无法回避的根本问题是:它所主张的制度安排的最后根据或最高原则是什么?政治学本身可以止于自己的最高原则而不加追问,但是它不能没有对自己的最高原则的意识。否则,它就无异于建筑师在凭空构想雄伟迷人的建筑物而忘了其地基是否牢靠。而只要政治学意识到自己的最高原则,它就不能不寻求形而上学的支持。因为政治学的最高原则本身的正当性与绝对性不可能在经验领域得到说明,而必须通过形而上学的追问来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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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摘要
这意味着,必须从经验领域之外,即从形而上学或第一哲学所处理的超验领域去寻找人类一切权利的最后根据。我一直十分敬佩我的同事兼朋友徐友渔先生的学问、气节和政治理念,但是我也一直不赞同他对形而上学与政治学的关系的看法。一种具有正当性根据的政治理念的确具有成为共识的必然性,因为它符合人的本性首先是符合人的理性的展开和发展。因为政治学的最高原则本身的正当性与绝对性不可能在经验领域得到说明,而必须通过形而上学的追问来确立。
关键词
政治学 形而上学 共识 正当 理念 宪法 费希特 徐友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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