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轨经济中的国有企业重构并非仅仅是一个关于微观企业改革的问题,其重心亦不必在于过多地讨论所谓激进式与渐进式改革孰优孰劣以及解释各国经济转轨过程中民营化的产出与绩效,而当将民营化作为国有企业重构的一部分,但亦应是仅仅将民营化作为其中的一部分,并由此去丰富与深入理解国有企业重构中的内容与问题,特别是要将国有企业重构置于经济转轨这一历史进程中,从而认识到转轨经济中的国有企业重构本身是一个历史的动态演进过程。
在中国渐进主义的制度转型中,必须基于市场化的纵深发展与政府权责利的不断边际修正以及各种相关制度供求的变化而将国有企业的民营化、国有企业治理的变迁与发展以及相应的互补性制度安排置于某种有效与必要的整合之中,亦即,就中国经济转轨中的国有企业重构而言,国有企业的民营化、治理演进及相应的制度互补是其中的重要内容。其中,就国有企业民营化而言,其在不同的企业、行业与部门、市场结构以及组织文化背景中均具有明显的差异,其成因在于国有企业民营化在企业治理环境及其变迁中本身具有其内在的逻辑。对此,我们可以分别从国有企业的分类与属性、产权结构与产业定位、行业地位与成本差异、竞争市场与企业行为以及企业权威程度与企业主权模式等不同层面获得相应的解释。而就国有企业的治理演进而言,其实质在于以国有企业民营化的动态演进、政府权责利的边际修正以及竞争市场的发展为主要内容的治理模式演进,且在中国渐进主义的制度转型中,不同的国有企业治理各自在其初始模式与目标模式之间具有不同的演进路径选择。事实上,以国有企业民营化的动态演进、政府权责利的边际修正与竞争市场的发展及其间关系的演变为主要内容的国有企业重构,其实质在于中国渐进主义制度转型中的国有企业治理重构,而在此以国有企业民营化的动态演进为主线的企业治理变迁中,相应的互补性制度安排是必要的,亦是至关重要的,否则,国有企业民营化或国有企业治理演进的成效是难以预期的,甚至是毫无意义的。为此,政企关系重构的激励机制、灰色政治解构的治理体系、企业治理优化的控制系统以及法治需求实现的制度基础等等均不容忽视。
中国国有企业重构业已历经二十余年,期间中国国有企业民营化的程度与方式、政府权责利的状态特征以及竞争市场发展与相应制度供求的状况较之改革之初均已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中国国有企业治理模式整体的现有特征与其初始时期相比亦是相去甚远。但一个不容忽视的客观事实或前提条件是,中国国有企业民营化或中国国有企业产权改革力度的整体加强以及中国竞争性市场的真正发展其实是20世纪90年代以后的事情,抑或,中国国有企业重构的真正提速或深化至此亦不过是十余年的光景而已。在此之中,尽管中国国有企业重构一方面在渐进主义的制度转型中获取了一系列的帕累托改进,但另一方面,中国国有企业重构的深化亦随着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推进而开始面临着诸多日益凸显的现实难题,诸如国有企业民营化改制面临的理论困境与实践约束以及国有企业治理深化或转型等问题尚需要我们在今后进一步的理论与实践探索中去寻求解决。
作出上述判断,笔者观点的建立主要基于对既有相关理论与实践资料的分析、演绎与归纳。囿于个人社会实践及研究视角的偏颇,某些观点的形成只能是源于个人局部与抽象思。,因此,它们可能是片面与缺乏感性认识的,尚有待于去实践中予以深刻检验。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武汉市 430072)(完,免费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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