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公众利益的改革方案

作者:66WEN收集整理 来源:www.66wen.com 更新时间:2006年06月18日

当我们正在奋力推进法律工作的职业化、疾呼“法律人”应享有更多权利的时候,西方发达国家却风起云涌地进行着一场强烈要求法律职业“规制缓和”、取消律师业务垄断特权的运动。后工业化时代的西方法律职业,正在遭受社会各界广泛的批判。

Rhode1教授的《为了正义:重整法律职业》(In the Interests of Justice: Reforming the Legal Profession )(下简称《为了正义》)一书正是在这样背景下的一本力作。在书中, Rhode教授对美国法律职业界的现有弊端作了入木三分的批判-当然,这种批判并不新奇,按照某些学者的说法是“仅仅是公众对有关律师界现状不满和抱怨的重述”2-但是,由于她在法律职业界的特殊地位,以及她煽情的写作方法、天才般的“语言修饰”3,更多的是因为她本人在职业伦理研究方面的造诣,使得她的著作产生了深远的影响。4她以“公众利益的正义”作为贯穿始终的主题和宗旨,深入探讨了引发当下美国法律职业种种问题的结构性根源,并以制度主义的进路,提出了立体式的改革方案。5按照她自己的说法,这本书主要集中于两个主题:首先是律师,包括个体和集体,都必须为他们的职业行为后果、法律制度的运行、工作条件和职业规制的有效性承担更大的责任;其次,与此相关的是,法律职业应为公众承担更多的义务,并加强后者对律师职业的监管。6一言以蔽之,法律职业改革的目标就是:让律师为(体现公众利益的)正义的实现,承担更多的义务;并以此为宗旨,去除或限制律师的种种特权,如自我规制权等。7

对她的著作的解读,不仅可以使我们在一定程度上洞悉当今美国法律职业面临的种种问题,更具有现实意义的是:在建立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呼声日高的当下中国, Rhode所描绘的美国法律职业的重重危机和其逐利主义丑陋的一面,足以提醒我们应以一种谨慎而认真的社会实证的态度去探究中国法律职业面临的真实问题-在完成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建构这一近代化课题的过程中,职业伦理的缺失、唯利是图等也是中国律师界较为普遍的现象。

一、美国法律职业的危机

在近年的美国,正如人们惊呼“法治的危机”一样,也有很多学者悲叹“法律职业的危机”。他们认为,美国法律界正在面临失去其传统的职业灵魂和精神,鼓励社会公德的法律奉献和奖励技术竞争基础上的公正审判的价值体系已经或者开始崩溃。8对于这场危机的罪魁祸首,人们一般都将之归咎于“法律商业主义”(legal commercialism)。9通过引用大量的实证资料,Rhode进一步论证了当代美国法律职业危机的根源之一(partial)在于这种“以财产的多寡论英雄”的职业文化。同时,在这种职业文化的引导下,带有赌博(sporting)性质的对抗制、排除公众监管的自我规制(self-regulation)体制等都使得律师只为富人或者大公司服务,从而最终损害了大多数人的利益(公共利益)

1.法律商业主义及其对律师与公众的双重伤害

按照传统的说法,律师等需要专门学识和使命感的自由职业的定义,原来同神圣托宣结合在一起,具有话语共同体的指向,与一切以货币为评价尺度的市场经济原理格格不入的。尽管,自由职业跟其他职业一样需要经济收入,甚至需要较高收入,以便从经济的压力中解放出来,更好地从事公业,但是高收入不是首要目的而只是附带的结果。对于律师、医生以及牧师等职业来说,最根本的价值是为公众服务的精神。10但是,必须要看到的是,在今天,各国除了在“法律职业法”(Legal Profession Act)或者律师法,涉及有关律师的使命的规范中,做如此的表述之外,事实上,即使是最为保守的日本,法务市场都已经被“法律商业主义”(legal commercialism)倾向所笼罩。11很多时候,职业主义(Professionalism)只不过是一种理想和追求罢了。固然,“商业主义”或者市场原理并不必然导致道德沦落、“惟利是图”,法务市场化的结果并不一定就是律师职业伦理的丧失。利益与道德,并非是水火不相容的。西方近年的相关研究和实践都可以说明,市场原理的普遍化可致使律师人数增加,并扩大当事人的选择范围。在竞争机制的推动下,律师也会改善服务质量,更严格地履行职业义务。12但是,在自由市场中生成的伦理性并不能等同于社会要求自由职业应该具备的伦理性。随着商业主义的发展,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会向有钱人或者大公司转移,从而,最终损害大多数中低收入者的利益。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Rhode教授开始了辛辣的“批判之旅”。她将公众抱怨律师的贪婪和缺乏诚信以及法律“超载”的日常生活,与法律职业悲叹“法务市场竞争过分白热化”作了有趣的对比。尽管没有一门职业能如此地拥有权力、金钱和地位,但律师也为此付出了巨大的成本,包括超负荷的压力、沉闷的工作所引发的健康问题等。律师成了所有职业中压力最大的一个群体。大部分的律师都说自己有严重的工作压力,三分之一的律师反映工作压力对他们的身心健康造成了严重的损害。五分之一的律师承认有药物滥用的情况。绝大部分律师说,如果能让他们再选择一次,他们将去从事其他职业。而四分之三的律师则说,他们绝不希望他们的子女也从事法律职业。美国律师是美国报酬最高的群体,同时也是最不快乐的人。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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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摘要
9通过引用大量的实证资料,Rhode进一步论证了当代美国法律职业危机的根源之一(partial)在于这种“以财产的多寡论英雄”的职业文化。固然,“商业主义”或者市场原理并不必然导致道德沦落、“惟利是图”,法务市场化的结果并不一定就是律师职业伦理的丧失。她将公众抱怨律师的贪婪和缺乏诚信以及法律“超载”的日常生活,与法律职业悲叹“法务市场竞争过分白热化”作了有趣的对比。
关键词
商业主义 美国 自由职业 法务 超负荷 归咎于 律师 西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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