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是个人或集体对其智力成果享有的专有权,这种权利具有一个很重要的特点:即知识产权具有专有性(或称独占性、排他性),只能由特定主体享有,除非经其许可(或有法律强制许可),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就邮政行业而言,知识产权涵盖了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及业务经营、专用物品、专用标志标识等方面的内容。
一、邮政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
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是市场经济法律制度体系的重要的组成部分,它是激励智力创造,保护知识创新最重要的法律保障制度,是合理配置科技资源、智力资源、无形财富的重要手段,同时,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是我国各行业引进新知识、新技术,吸引外资,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保障。
1.市场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对知识产权的保护
随着市场经济在我国的逐步培育、完善,加上中国“入世”成功,科学技术的创新和各种无形财富的创造、发展在经济生活中日渐起到重要作用。我们必须顺应知识经济的大发展的趋势,加强对企业传统经营理念的改革,适应市场经济、知识经济的内在规律,顺应知识产权保护的大趋势,只有对市场经济、知识经济的特点进行深入研究,尤其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研究,完善并保护知识产权,才能保证和促进国民经济的整体发展,才能使邮政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站稳脚跟并取得发展。反之,将阻碍我国经济进一步发展,且将降低国民经济整体质量,使我国经济缺乏相应的国际竞争能力,更谈不上邮政的发展了。
2.社会的发展需要保护更多的知识产权
随着社会的发展,知识产权这种无形无踪但蕴涵极大利润、财富的权利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作用日渐突出,知识产权制度的内容也从传统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三大主干法律制度保护发展到现代包括反不正当竞争法、商业秘密、原产地标志、厂商名称法律保护制度等等。之所以知识产权制度日渐完善是因为:社会经济生活中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越来越有利可图,侵犯知识产权的内容和范围日益扩大。从个体看被侵权人的智力成果、科技、商誉、商业秘密等被侵权人肆意地窃取牟利,导致了权利人知识创新积极性受到重挫。从整体上看表现为社会资源配置严重失衡,各种利益分配不公,影响了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知识产权范围的扩大是社会发展的需要,也体现了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
3.保护知识产权是科技创新和企业发展的要求
知识产权因其无形性和具有财富内容的特点导致现实生活中存在大量无孔不入的侵犯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及不正当竞争行为。造假者假冒别人知识产权从事生产销售的成本非常低廉,且获利丰厚,其劳动成本之低相对其获利之多堪称不劳而获。如果对这种侵权行为不予以法律制裁,必然会导致整个社会科技开发、智力创造、技术创新、品牌培养、企业形象培育等知识产权创新行为积极性不高,因为权利人千辛万苦所创新的智力成果被他人轻易盗用,或在别人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下,企业合法利润微乎其微,谁还会有兴趣去搞自主知识产权?不如也去搞盗用,也去搞不正当竞争!所以不论哪个行业都必须培养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加强对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学习,完善行业知识产权法律规范,加大依法保护自己合法利益的力度,这样企业才能得以减少不必要负担,集中精力搞生产、营销,使企业得到良性发展。
4.邮政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
从邮政行业讲,在自身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有许多问题值得探讨,值得研究。许多人可能没注意到邮政企业自身的商标、专利、著作、商业秘密、专用标识等各方面都有不同程度的被侵犯的情况存在,在经营中也面临着不法分子不正当竞争的侵害。如果这些问题解决不好,邮政企业的依托科技发展战略将无从谈起,现代化邮政建设也将是纸上谈兵。果真如此不夸张地说邮政企业的经营质量和利润难以得到质的提高和飞跃!公众对邮政企业服务的印象长时间也不会有大的改善。
二、邮政知识产权保护的主要内容
1.速递业务中存在的各种侵犯邮政企业知识产权的情况
在速递业务市场中存在着大量侵犯邮政企业的注册服务商标、专用标志、专用标识等知识产权行为,且这种侵犯行为较为普遍。虽然法律并未规定邮件速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但许多速递公司和个人为攫取速递市场的丰厚利润,不择手段冒用邮政速递注册服务商标,盗用邮政服务行业专用标志等行为进行违法经营,扰乱了速递市场,直接导致邮政速递营业收入下降,且这些非法企业的不负责任的经营行为损害了邮政企业速递业务在公众中的信誉,这种损害制约了邮政企业的长远发展,可以说是对邮政速递致命的损害。
在速递市场中存在着另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许多速递公司是合法成立的,在经营中也并未侵犯邮政企业商标权和专有标志、标识,但其在经营中,采取了大量违法手段侵犯邮政企业权益,比如:侵犯商业秘密,恶意降价,诋毁商誉,不正当有奖促销,做虚假宣传,用“回扣”拉拢客户等等,目的是非法获利。许多公司超出其注册的经营范围非法经营速递业务,用假冒伪造日戳、EMS五联单,或直接到邮政窗口购买邮政企业EMS套封进行违法活动,有的公司打着邮政旗号冒用邮局名称或谎称邮政代办点办事人员上门揽收业务,骗取用户信任,收受快递信函和信件进行寄递,侵犯了邮政信函专营权,从中获利。这些公司将其中利润大的业务自己寄递,边远地区快递函件利润小或无利可图,就将其交寄邮政部门,让邮局承担这些寄递业务。这种行为不但侵犯了邮政信函专营权,侵犯了邮政企业知识产权,还给邮政企业造成额外损失和沉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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