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华尔街变革》笔记
“西洋人瞧不起东方人,富人瞧不起穷人——不,穷人瞧不起富人,全没有学生瞧不起先生那样厉害”。这是钱钟书先生的经验之谈。换在今天,面对全球化的滔天巨浪,钱先生或许还会加上“看不起美国人”。确实,美国经常在法治和证券业方面以师长自居,有惟我独尊的意思。这就引起了全世界人民的反感——尤其是激起了要去美国留学或是要送子女去美国留学的人的强烈反感。不过,“亲者知其善,仇者知其恶”——美国人在法治方面也有经验之谈。利用历史讲法律便是一例。
一、利用历史讲法律是美国人的一大发明
美国的历史是太短,短到大学者都不好意思写美国通史。美国人会说,他们是古罗马的传人,其法治是罗马共和国传统的继续和光大。但传统是传统,传统有别于历史。
美国历史短,所以分门别类地讲历史。美国是金融帝国,其历史也是金融发家史。美国还是一个帝国。看一看美国-西班牙战争后的美国军事史,便能了解美国的历史要点。但美国更是一个法治国家,其历史就是一部法律史,每个判例都是一个故事。看了这些判例,对这个国家和它的来龙去脉就可以大致有所了解。斯坦福大学的弗里德曼(Lawrence M. Friedman)教授所著《美国法律史》(A History of American Law)就是融法律与历史为一体的一本好书。弗里德曼教授做了件好事,把法律从法学家的课堂中解放出来。
乔尔·斯里格曼(Joel Sligman)教授所著《华尔街变革》(The transformation of Wall Street)也是以史讲法。该书的副标题就是“证券交易委员会历史与现代公司融资”(A History of the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 and Modern Corporate Finance)。副标题长,书也长,连注解和索引在内有七百多页。斯里格曼教授罗列的内容很多,当然是“大学者的放任”,而没有小匠人的“琐碎”。 斯里格曼教授的文笔远不如弗里德曼教授的机智、流畅,美国学法律的人看起来也比较吃力。当然,证券法本身比较枯燥烦琐,远没有刑法或宪法那样激动人心。
《华尔街变革》没有中译本。据说几年前国内有人要译,无奈书太厚,专业性太强,所以至今还没有译出来。《华尔街变革》最新版是1995年的,估计当时印数就不多,在美国也几乎脱销。法律书不同于畅销小说,据说能卖一万册便是畅销的了。法律书还有个麻烦,就是再版必须修订。修订不容易,时间拖的很长。
国内的读者对新书较感兴趣,书出了几年,问津的人便锐减。其实经典不怕旧,尤其是法律和文字方面的经典不怕旧。比如,《布莱克法律辞典》(Black Law Dictionary)国内的最新版是1991年的,《牛津当代英语袖珍词典》(The Pocket Oxford Dictionary)的最新版是1984年的,但两本书仍然是经典,仍然很实用。法律和文字会出现若干新名词,但根本性的内容不会轻易改变。《华尔街变革》也是一部经典,是对美国证券交易会(“证交会”)的家史的全面的披露。
二、“话语是法官的墓志铭”
斯里格曼教授以证交会的各届主席作为主线,追踪记述了证交会各个时期的工作任务和经验教训。在斯里格曼教授眼里,证交会主席中的英雄首推道格拉斯。
1、“一个当局的结束”
威廉·道格拉斯(Williams Douglas)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毕业,曾在哥大和耶鲁法学院执教。道格拉斯当过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他在证交会的成绩反而不见凸现,而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也确实要比证交会主席更让人敬畏。但斯里拉格曼教授认为,道格拉斯在位时,也正是证交会的鼎盛时期,因为“证交会此后再也没有得到白宫、国会和公众如此强有力的支持。证交会将以技术能力著名,而没有什么推动立法的作用”(212页)。
道格拉斯本人对自己也充分肯定,成绩讲透,问题不提。书中引用了道格拉斯本人的一段话:“证交会举行告别聚会,工作人员都到了。大家都很难过,往日的当局已成过去,新的当局就要开始。我们从此各奔东西,但友情天长地久”。“当局”(regime)一词在英文中与“行政当局”(administration)和“政府”(regime)是同意词,也有“规矩”(order)和“制度”(system)的意思。可见道格拉斯的口气之大。还好,道格拉斯没有说一个“时代”(age)要结束了。
道格拉斯有什么功绩呢?让我们先看看他是如何赞扬两位前两任主席的。他说:
借助罗斯福总统的立法方案,在保护投资者方面取得了成绩,在乔·肯尼迪的领导下,这些进展得到了加强。在杰姆·兰德斯的领导下,我们学会了如何奋斗。为了实现我们的目的,让我们奋斗吧(156页)。
本篇文章共4页,此页为首页 下一页



- ·文史哲


- ·理工医


- ·经济管理


- ·政治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