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是《通用规范汉字表》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截止日,虽然尚未看到教育部关于“正面意见”的汇总情况,但从网络调查和媒体舆论足以看出公众对这次汉字改革的总体态度,其中反对和质疑声相对集中的是对44个字形的调整。日前,我国30多位著名的文字学家聚会中国社会科学院,集体对《通用汉字规范表》科学性表示质疑并呼吁叫停。(8月31日《哈尔滨日报》)
从本质上讲,这次拟定新的《通用规范汉字表》是我国汉字的一次重要改革,是促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的重要步骤。尤其《通用规范汉字表》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配套规范,是国家文字政策的体现,汉字表一旦正式发布,社会通用领域的汉字应用必须以该字表为准。因此,它不仅关系到国家文化、教育、科技的发展及信息化建设,还关系到大众的日常生活,这也是公众对44个汉字“被整形”反响强烈的根本原因。从目前公开的意见看,反对和质疑对44个汉字进行整形的意见明显占上风,不仅网络调查中是这样,即使在职能部门召开的座谈会上,反对意见也占较大比例。8月27日,河南省语委在郑州举行《通用规范汉字表》征求意见座谈会,省、市及各高校的100多名代表展开讨论,会上有九成代表反对对汉字“动刀整形”。只有在教育部有关部门透露的征求意见前九天的情况中,称在已收到的1500条建议和意见中,67%赞成汉字“整形”,认为字形调整是必然的,只有6%的反对意见。这似乎与网络民意和媒体舆论的反对意见“一面倒”形成了较大反差。
于是,人们开始担心,这项历时8年、3000多专家参与的宏大“工程”会不会一意孤行,强制发布施行。其实,这种担心并非杞人忧天,因为尽管公众可以列举诸如百姓习惯、巨额成本、对信息社会影响巨大得不偿失等多方面的依据来反对和质疑汉字整形,但却找不到明确而强有力的法律依据来阻止权力的任意。很明显,这次“汉字整形”乃至整个重新厘定《通用规范汉字表》的改革,重重地击中了我国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软肋,暴露了法律的缺陷和不足。施行于2001年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虽然规定“国家推行规范汉字”,但并没有明确规定如何规范、何时规范、是否进行可行性论证及影响范围和力度评估,以及规范汉字的基本程序,只是简单而笼统地把这项权力授予了“国家”,实际是国家语言文字主管部门,明显不符合依法行政的要求。特别是在信息社会,这部法律没有规定“文字整形”的条件、标准和法定程序,特别是缺乏保持文字字形写法稳定性及字形写法调整影响范围评估的相关规定,于是就有了现在的横变提、竖变撇、捺变点等笔画的微调,也有了并不具说服力的“对百姓影响不大”的整形理由。一般认为,语言文字是一个民族历史传统的结晶,不少内容是约定俗成和习惯使然的,既是文化积淀,更是历史传承。就我国目前通行的简化字而言,也已经实行了数十年,并在大量信息载体上得到固化,个别笔画的调整就意味着全部通用汉字领域的相关汉字都要进行更改,无异于创造了44个新字,其所需社会人力物力成本之巨可想而知,而且实际影响了好几代人,尤其是现在的年轻人,他们完全熟悉和掌握了简化字的音形义和基本写法,看起来顺眼,写起来顺手,都已习以为常,突然进行调整,必然造成混乱。由此观之,从法律上保证汉字的稳定性,避免因汉字调整而造成巨大社会浪费,已是当务之急。因此,建议尽快修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以防文字改革的随意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