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等于私有化?

作者:亦鸣 来源:www.66wen.com 更新时间:2006年08月17日

——回应周其仁 周其仁教授说:“辩论要有思想价值,重点不是找对手的错,而是阐述自己的对。挑毛病容易,问题是挑出人家的毛病并不一定就增加自己的知识。辩论的好处是可以逼得大家把话讲得更清楚。”我理解他的意思是说,辩论应该讨论基本的主张,而不应在细节上纠缠。这样才能做到把话讲得更清楚,避免情绪化或针对个人。 郎咸平的质疑实际上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海尔、TCL和格林柯尔三家的改制有没有侵蚀国有财产,引申出一个命题,改制是否可能导致系统地国有财产流失;另一个是质疑“国退民进”的改革方向,至少对我来说,他提出了一个问题,改革是否只有这一个方向?至于郎咸平有什么动机,他有没有资格提出这个问题,并不重要。 一、三家企业的案例 由于郎咸平是个外人,也由于我没有机会去了解更多的内幕,所以,我的讨论只根据周其仁教授提供的情况,在这些资料以外如果还有什么内幕,我愿意根据新的内幕来改变我的观点。 三家企业中,TCL应该是最简单的,90年代中期开始,惠州市人民政府就与李东生为首的经营班子定了合约,这确实是个精彩的和合约,所以TCL的产权应该是比较容易界定的,是否存在国有资产流失,只要翻出当年的合同,审计历年的分配,大家就清楚了,没必要打嘴皮官司。我认为,TCL的合约模式,是国企改革的一个重要示范,奖惩分明,对经理人而言,既有可能成功的巨大收益;也有可能失败后的代价,李东生的代价是50万房产。TCL的案例对未来确实有示范意义,但我们无法用TCL却假设海尔的过去,因为我们不知道,当时的青岛市政府愿不愿意用企业的股份作为奖励,也不可能知道,当时的张瑞敏愿不愿意支付可能失败的代价。如果说张瑞敏要比照李东生,并不合理(有没有合同是法律认可与否的问题,与合理无关。)其原因就是那50万抵押金,没有风险的人应该收益较少。其实,当时在广东,有很多企业都是有经理人风险抵押的,TCL并不是个别现象,它只是获得了巨大成功的一个。可惜,这一方式并没有在其他地方推广过,也没有得到研究改革的经济学家的重视,也许是在操作上有什么困难,有周其仁这样的经济学家开始重视这个问题,我觉得是件好事。 海尔的情况有点麻烦,虽然海尔高调宣布自己不是国有企业,但这改变不了郎咸平质疑的实质,所以郎咸平也没有多大的破绽,没有必要难为情,大集体和地方国有没什么根本的区别。我以为,没有人反对海尔的经理人可以得到一份合理的回报,问题的关键在什么是“合理”的回报。周其仁说这是青岛人民的事,与外人无关,确实如此。但是,谁都知道,海尔的做法,具有示范意义,很快会波及到青岛以外。TCL的示范,10年来没有人注意,但海尔的示范却可以发出一个强烈的信息:没有承担过风险的国企经理人,可以通过私有化获得高额回报!从而影响到与我们有关系的城市。 周其仁说:“明明对资产形成有过重要贡献的人,就是不可以拥有清楚记到名下的财产权利。那么多企业搞坏的就搞坏了,工人倒霉,政府兜底、社会紧张。可是搞好的却不可以得到合法承认,公道吗?”确实不公道,但因为没人受到惩罚,于是拿公有财产奖励就公道吗?惩罚搞坏同时奖励搞好才是公道,可见周其仁的这个理由并不成立,因为没有任何人说不应该给张瑞敏“合理的回报”。周其仁并没有回答要奖励多少财产才公道,用什么标准奖励才公道,而这才是海尔问题的关键。周其仁只是说,资本和人力都创造财富,都应该有所回报,这并不错,问题是现行的经济学并没有任何机制可以通过“贡献”来决定收益。周其仁说:“倒回去界定产权的事,前无古人。西方名校是没有这门学问的”,其实并不止于此,西方经济学根本就不认可“倒回去界定产权”,也不认可用“贡献”来确定收益,如果一定要这么做,马歇尔以来的经济学就必须重写,那就是另外一门“学问”了。由于张瑞敏当年没有约定,于是他很难回答一个通俗的问题:现在企业好了,你要分一份;如果不好呢,你准备承担什么责任了吗?周其仁说,“搞坏的就搞坏了“,没什么责任。既然没有责任,有什么理由鼓动他分那么多?有的人鼓动是有理由的,水涨可以船高;经济学家有什么理由?仅仅就是为了尽快将它私有化? 据说是为了奖励贡献,但经济学一般认为,没有人可以用“贡献”定价,供需市场才可以定价。市场不完善时怎么办?(这是我们面临的现实。)可以比较,所谓机会成本无非是比较,(正因为比较这么重要,海尔的方式就有重要的示范意义。)海尔如果和TCL比较,李东生的10%就是一个上限,(根据周其仁教授的数据,1.45亿比15亿。)李东生有风险而张瑞敏没有,张瑞敏的收益就不应该比李东生高。所以我在佩服李东生的同时,为张瑞敏惋惜,他是一个好经理人。 我以为,海尔的方案不可能合理,原因就在周其仁教授在后面所说的,海尔的产权没有“最终委托人”,没有任何人站出来说:那是我的财产!你们要分掉,必须得到我的同意!青岛人民是善良的,他们都认为,海尔的财富是海尔员工创造的,周其仁应该提醒青岛人民,海尔的价值是你们的资本和海尔的员工“共同创造”的,你们的代理人,也就是政府“失位”了,没有替青岛人民主张自己的财产。所以,海尔的案例还提出了一个问题,“所有者失位”(张维迎教授的说法,和周其仁教授本质上是相同的,说法简洁一点而已。)是我们改革的理由,周其仁教授说的没错,但如果我们的改革不是去解决“所有者失位”的问题,而是在“所有者失位”的前提下,出售或者将财产“改制”,如何才能保证“所有者”的财产不流失?流失是显然是必然的,不流失简直是奇迹。周其仁教授未来有一个课题,在国有资产必然流失的前提下,论证私有化的必然性,比如说,将流失视为必要的成本。而一切关于是否存在流失,或如何用其他方法避免流失的讨论都是没有意义的,因为国有资产流失的原因和必须私有化的理由是重叠的,最终原因都是“所有者失位”。 所以,海尔的状况是个不好的样板,无论结果如何,都是我们的改革应该避免的,它的产权问题对我们的改革唯一的意义,就是应该引以为戒。 对于科龙,郎咸平和周其仁都认为是不好的样板,它对改革的意义,我同意如周其仁教授所说,就是应该加快改革的步伐,不过我的改革建议里,一定包括要追究造成损失的代理人和经理人的责任,“搞坏的就搞坏了”,这种现象不可以再持续下去了。 周其仁说,如果有人怀疑这三家公司,你掌握了证据去起诉他们好了,这是气话,老百姓有质疑的权利,可并没有举证的义务,举证是国家责任,老百姓花了钱的,审计机构和检查机构才有义务。改革建议者的责任是,建议建立审计制度,守法者也不用背黑锅了。要知道,红眼病的能量也不可小瞧。 经济观察报的记者说“很多评论是说,即使他最终的推论是没有道理的,我们也不能忽视他对这三家公司的质疑,”而我的评论正好相反,即使这三家公司都合情合理合法,郎咸平提出的问题也有重大意义。 二、改革只有华山一条路? 郎咸平提出的问题很重要:国企改革是否只有“国企私有化”这华山一条路? 郎咸平质疑“国退民进”,也就是产权改革的方向,被扣了“反对改革”的帽子,周其仁教授也是出于维护改革大计的考虑,才站出来回应郎咸平。所以,我才有这个判断,以为改革是和国企私有化划等号的。 周其仁教授说,国企有三类,一类是垄断行业和超大型国企,确实是国家投资的,他们的改革方案是开放市场,为将来的私有化做准备;第二类在数量上占绝大多数,经营困难,甚至负资产,私有化的困难是了断债务和安置工人,是私有化最困难的一种;第三类,是已经在市场上成功的企业,(包括集体所有制)如前面所讨论的那些企业,这种企业的私有化只要解决经理人和职工的产权问题就可以了。 周教授研究产权问题20年,他的分类应该是有根据的。他结论也是显然的,第三类企业当然应该私有化;第二类企业,有困难,但也是应该私有化;第一类企业不是不私有化,而是时机不成熟,现在的任务是做好准备工作,准备工作做好了在私有化。在我看到的主张中,周其仁教授第一个明确提出,改革,就是将全部国有企业私有化。对此,我有几个疑问,第一,有没有一个国家是没有国有企业的?第二,国家主导的日韩发展模式,有没有经济学上的合理性?第三,如何理解私有化对拉美经济的破坏性?第四,有没有经济学家反对全面私有化?即使经济学家的结论是只能全面私有化,才能解决中国的国企问题,我仍然有几个疑问:第一,有很多与周教授持相同或相似观点的经济学家,参与了改革的建议或决策过程,你们有没有告诉决策者和国人,你们的方案就是全面私有化?第二,有没有告诉决策者和国人,私有化在制度上一定会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第三,有没有告诉决策者和国人,自由市场对社会有破坏作用,经济学家有什么方案来应对?我认为,国企不可能全面私有化,也不应该全面私有化。熊彼特在研究经济发展的时候,提出过一个假说,大企业中的创新活动,是我们整个经济发展的巨大推动力。这种推动力超过了“自由竞争”的“效率”,这也就是为什么,在巨型企业破坏了完全竞争的“效率”之后。经济仍然呈现发展的趋势。在今天的世界经济中,大企业的主导作用是显然的,他甚至影响到一个国家的经济安全,亚当斯密时代的“效率”无法解释这种现象。在中国,大企业都是国有的,至少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还没有私人资本可以承担这样的角色,我们也不可能将他们私有到外国资本手里,这是我们面对的现实,教科书上已有的方案都没有面对这个现实,包括“私有化”方案。同时,我们都认为,我们原有的管理机制效率不是那么高,“所有者”还“失位”,“私有化”主张者的主张是避开国企状态下的改革,等待将来的私有化,这一等待,是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的。国企经理人的问题,20年来没有任何其他研究进展,唯一的进展,就是私有化的结论! 周其仁教授研究产权改革凡20年,得出一个结论,国有经济是一个没有最终委托人的经济,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所以我们需要改革。周教授的方案是私有化,但他没有解决出让主体的问题,既然“所有者失位”,谁是国有资产的卖主呢?没有卖主,甚至买主就是窃位的“卖主”,国有资产如何不流失?“私有化”并不一定是国有资产流失,私有化中的贱卖才是流失。郎咸平说,防止“勾结”侵吞国有资产,没有说到点子上,其实,并不需要“勾结”,或者说即使防止了“勾结”,国有资产照样流失,因为卖主“失位”了。 而我认为,关键的问题是解决“所有者失位”,而不是单方面私有化,改革绝不仅仅是私有化。解决国有体制状态下的“所有者失位”问题确实复杂,但这并不是回避问题的理由。我们虽然习惯了“一包就灵”、“一放就灵”、“一卖就灵”,但国民经济实在没有这么简单,改革是制度的设计,牵扯到很多人的利益,实在应该很复杂。“西部大开发”就没有“沿海开放”那么灵。 解决国有体制状态下的“所有者失位”问题,之所以那么重要,是因为,即使“全面私有化”是我们最终的选择,我们也还有几十年时间面临国有企业的经营问题,我们也有“卖个好价钱”的问题,我们不能等到卖完了可卖的,才来重视这个问题,也不能对国企在卖掉之前“效率”低下的问题视而不见。 如果我么可以解决这个问题,国企的卖与不卖,就是个市场选择的问题了,又何必非卖不可?(完,免费论文网

自动摘要
海尔的案例还提出了一个问题,“所有者失位”(张维迎教授的说法,和周其仁教授本质上是相同的,说法简洁一点而已。周其仁教授未来有一个课题,在国有资产必然流失的前提下,论证私有化的必然性,比如说,将流失视为必要的成本。郎咸平说,防止“勾结”侵吞国有资产,没有说到点子上,其实,并不需要“勾结”,或者说即使防止了“勾结”,国有资产照样流失,因为卖主“失位”了。
关键词
周其仁 私有化 失位 郎咸平 国有企业 李东生 张瑞敏 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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