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苏联,言论为何不自由?

作者:刘凌 来源:www.66wen.com 更新时间:2006年09月20日

苏联解体以后, 随着专制铁幕的日渐揭开, 已很少有人再为其思想禁锢辩护。但没有证据证明,列宁等革命领袖在革命初期“为人民”的动机不是真诚的。列宁在揭露资产阶级“言论自由”虚伪性的同时, 也曾许诺革命将创造出远超资本主义的“言论自由”。但实际上, 却出现了长时期严重的思想言论禁锢, 在苏联也决不可能出版象《美国禁发新闻》(光明日报出版社2000年10月中文版)这种自我批判性著作。那么, 原因究竟何在呢?完全归咎于领袖的个人品质, 固然省力, 却有违事实、公正和历史唯物主义原则。拙文则尝试从社会整体机制角度探本求源, 总结经验教训, 以求得讨论的深入。

我认为, 苏联在思想言论自由方面的严重失误, 主要根源于以下重大因素:

一、“言论自由”理论的片面性

众所周知,马克思的理论生涯是从批判普鲁士专制政府的思想禁锢开始的。但长期以来,他的后继者和研究者们对此并未引起足够的重视。特别是马克思《第六届莱因省议会的辩论(第一篇论文)》, 曾被政论家卢格誉为“对于出版自由再不能有比这说得更深刻更透彻的了”(1)。以今视之, 虽然论文尚未涉及“言论自由”的经济基础,但其理论深广度和透彻性也仍然令人震撼。比如,马克思精辟阐明,“言论自由”对实现“人的本质”、“人的解放”、人的其他“一切自由”, 以及人的“幸福”与“充实完满”所具有的重大意义(2)。尤其强调了“言论自由”对人民群众“洞察”和“联结”世界、“自我信任”, 以及自我反省和自我完善的巨大作用(3)。此外, 还论及实施“言论自由”的主要手段, 如制定“新闻出版法”, 运用自由的“批评”, 举办人民报刊, 以“行为”而不以“思想”评判一个人等等(4)。马克思还强调了保证“新闻出版法”公正行施的基本前提──司法独立问题(5)。同时, 还从反面论证了思想禁锢对政府和人民两方面的危害(6), 以及出版自由本身的局限和应持的态度等(7)。

以上证明,马克思主义思想体系虽然主要是在批判资本主义的斗争中孕育, 却也对反封建的包括“言论自由”在内的资产阶级法权体系有充分的理解和合理认同。马克思主义毕竟是在资本主义充分发展的欧州诞生的啊。

而列宁主义却产生于落后的资本主义极不发达的俄国。因此, 尽管在革命初期, 列宁也讲过“苦于资本主义发展不够”(8)一类的话, 却很难对“言论自由”的意义与条件有全面深刻的理解。出于避免俄国走资本主义道路的考虑, 他在谈及“言论自由”时, 着重揭露了资本主义“言论自由”的私有制基础和资产阶级实质, 以及它屈从于“货币权力”的欺骗性(9), 并指出了“旧政权”与“新自由”的不相容性(10)。但是, 列宁却严重忽视了“言论自由”的人性、人民性价值和社会自我完善作用。列宁只看到了革命者利用“资本主义社会的自由”教育无产阶级“打倒资产阶级的压迫”⑾, 却不承认“出版自由”也能“祛除俄国共产党的弱点”⑿。他对人民“言论自由”在新制度中的实现, 也有点盲目乐观, 认为只要政权的阶级性质一变, 就一了百了; 认为只要“没有直接或间接使报刊屈从于货币权力的客观可能性”, 就“没有任何东西能够阻碍劳动者”享有这种“自由”⒀。而未能预见到, 人民群众仍然有可能因屈从于生存条件、政治强权而丧失这种“自由”。他还令人鼓舞地承诺, 新制度将停止对报刊的“行政干预”, 并依法实行“充分的自由”⒁, 却未能指明实现的途径和保证条件。

斯大林的“言论自由”理论十分贫乏, 可说毫无建树。他只知无数次地重复列宁的阶级批判, 诸如“空谈”、“空话”、“形式权利”等等; 并炫耀只有不存在“失业”之虞的的苏联人才有“真正的个人自由”、“不带引号的自由”⒂。

列宁曾不无自豪地宣布: 革命后的俄国, 将“证明它能给人类做出为自由和社会主义而斗争的伟大榜样, 而不是大规模的蹂躏, 大批的绞架和拷问室”⒃。但由于他和斯大林对“言论自由”的片面认识、理论失误, 在苏联的长期历史中竟出现了截然相反的情景; 尽管历届苏联宪法都明确规定了“言论自由”条款, 却也只能是一种地地道道的“空谈”, 甚至连“形式权利”都算不上。而导至这种状况的原因之一, 竟又是缺乏真正的“言论自由”。列宁、斯大林的话就是“圣经”, 只能称颂, 不能怀疑, 更不允许讨论、批评, 因而片面的“言论自由”理论便长期无法纠正, 从而形成理论与实践的恶性循环。

以上, 大约就是苏联长期思想言论禁锢最基本的的思想理论基础。

二、“国有化”即“公有制”的误解

任何法权都有其相应的经济基础,“言论自由”也不例外。

众所周知, 马克思主义把资本主义的弊端归结为“私有制”, 归结为生产的社会化与生产资料私人占有的矛盾, 因而把“消灭私有制”作为革命旗帜, 并提出了“无产阶级夺取国家政权, 并且首先把生产资料转变为国家财产”(17)的历史任务。但无论是马克思还是恩格斯, 都不曾把国有化视为“公有制”的完成, 而只是视作“公有制”的“全国性基础”和第一步(18)。他们确立的“公有制”标准是:“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占有、使用“全部生产工具”, 共同参与“社会财富的分配和管理”(19)。实际上, 也就是充分和彻底的经济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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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摘要
苏联解体以后,随着专制铁幕的日渐揭开,已很少有人再为其思想禁锢辩护。列宁在揭露资产阶级“言论自由”虚伪性的同时,也曾许诺革命将创造出远超资本主义的“言论自由”。列宁只看到了革命者利用“资本主义社会的自由”教育无产阶级“打倒资产阶级的压迫”⑾,却不承认“出版自由”也能“祛除俄国共产党的弱点”⑿。列宁、斯大林的话就是“圣经”,只能称颂,不能怀疑,更不允许讨论、批评,因而片面的“言论自由”理论便长期无法纠正,从而形成理论与实践的恶性循环。
关键词
列宁 马克思 苏联 资本主义 斯大林 禁锢 出版法 私有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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