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建构主义是国际政治理论中一支正在兴起的力量。它对国际政治的基本概念进行了重新解读, 无政府状态概念是其中的核心内容之一。建构主义认为无政府状态并非像新现实主义所理解的那样,只有一种逻辑,而是存在三种可能性,关键取决于行动者的实践互动。由此,国际体系的结构具有了不同的内容,行动者和结构体现了一种新型关系。本文展示和梳理了建构主义对这一概念的再审视。
【关键词】: 无政府状态 新现实主义 建构主义 结构变化
【作者简介】:袁正清,法学博士,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所副研究员
无政府状态是主流理论的核心假设, 新现实主义和新自由主义对国家行为的分析都是建立在这一假设基础上而展开的, 而这种假设恰恰是作为主流理论的挑战者建构主义所质疑的起点。建构主义的应有之义就是把主流理论认为理所当然的东西看成是不断变化的, 通过对国际体系结构的解构来建构新的国际体系结构观。对主流理论的无政府状态的假设给予最系统最深刻质疑的建构主义学者当属温特。1 他为我们展示了无政府状态的多种逻辑和国际体系变化的多彩画面。一、主流理论的无政府状态假设
对于从事国际政治研究的人员来说, 无政府状态一词无疑是国际政治理论的关键词, 被置于国际政治学的中心地位。新现实主义的代表人物华尔兹在《国际政治理论》一书中, 通过国内与国际的比较, 把无政府状态作为国际体系结构的组成部分来分析国际政治的本质, 认为国际政治的其他现象都是从这一特征中派生出来的。新自由主义的领军人物基欧汉在《霸权之后》一书中,对合作的分析也是从无政府状态的假设开始的, 他要论证的是即使在一个没有中央权威的自助体系中, 各自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行为体也可在霸权国并不存在的情况下, 通过国际制度的安排, 仍能够建立起有效的合作。在阿特和杰维斯主编的《国际政治》这本论文集中, 第一部分就从无政府状态的意义、无政府状态的摆脱和无政府状态的缓解三个方面论述了无政府状态的环境,他们认为,“ 无政府状态代表了国际政治环境的持久概念和现象. . 是国际关系的基本事实, 要处理无政府状态的后果,或者改变它, 就必须首先理解它。”2 肯尼斯· 奥耶(K e n n e t h O y e ) 在其主编的《无政府状态的合作》中,开门见山地指出: “ 由于没有中央权威对主权利益的追求进行限制, 国家处于永久的无政府状态中, 并且明确地把无政府状态作为国际政治的中心条件, 书中的作者都是以无政府状态作为国际政治的中心背景条件来展开对合作的探讨”3 秦亚青教授对无政府状态在理性主义学派中的意义作了简明归纳: “ 首先是其本体论意义, 即无政府性是国际政治的基本事实。既然是事实, 就是客观存在的东西, 也就具有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特性。只要国家体系存在,无政府性就是这个体系最显著的特征。其次是方法论意义, 即无政府性成为国际政治的第一重要假定。既然是假定, 就是无需质疑即可以认为属真的东西;既然是第一,就是最重要的假定。因此,几乎所有国际关系的理论研究都以这个假定开始。如新现实主义从无政府性开始考虑生存的竞争, 新自由主义则从无政府性开始讨论为发展的合作。第三是学科意义。国际政治和国内政治这两个政治学的基本次领域也是以这个基本假定分解的。这样, 无政府性就具有对国际政治定义的功能。”4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无政府状态的假设在国际政治理论中的重要地位。它被查尔斯· 利普森称为国际关系的罗塞塔石碑。5 无论是新自由主义还是新现实主义都是从这里开始他们的理论演绎。没有人否认国际体系在某种程度上处于无政府状态。这也是“ 新新综合” 的一个方面。但应该注意的是, 国际关系理论对无政府状态并没有统一的定义。米尔纳给我们提供了目前国际关系理论关于无政府状态的两种定义。6 第一种定义是指缺少秩序, 意味着混乱和无序。即霍布斯所描述的人反对人的自然状态。这样一种定义遭到了国际关系学者的广泛质疑。英国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布尔则从国际社会的角度来理解现代国际体系的秩序,认为无政府状态并不意味着没有秩序。在国际社会中,广泛地存在着各种规则和安排,如对使用武力的一定限制;对契约神圣性的尊重和对财产权保护的某些共同安排。“ 现代国际体系也是一种国际社会,至少在一定意义上说, 国际社会一直是国际体系中起作用的因素之一。”7 因而我们不能说无政府状态就是霍布斯描绘的自然状态,在《无政府状态下的合作》一书中,作者们认识到:“ 国际社会虽然处在一种碎化状态。但是,无政府状态的世界政治并不意味着它完全缺少组织。在一些事务领域, 存在对各个行为者之间的关系较为细致的安排, 即使其它一些领域仍是松散的。” 8 在新现实主义理论中,虽然认为国际体系处在无政府状态中, 但同样存在着秩序。这种秩序是和均势联系在一起的。均势以两种方式为体系提供秩序。一是通过力量的平衡来防止战争的发生,二是国家之间反复组织起来的均势表明, 在国际政治动荡的背后存在着秩序。就像在一个完全自由竞争的市场中,无形之手支配市场一样,国家的行为总是受国际体系结构的制约。无政府状态的第二种定义是指缺少政府。这是大多数学者的看法。但由于国际关系学者对政府的理解不同,因而对无政府状态的认识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华尔兹借用韦伯的观点, 把政府定义为拥有合法使用武力的垄断权:“ 国内政治和国际政治的区别, 不在于武力的使用, 而在于两者处理暴力的组织方式不同。一个有效力的政府, 垄断了对武力的合法使用。”9 英国学派的学者则把政府与确保秩序的制度和法律而不是与武力联系起来。马丁· 怀特指出:“ 无政府状态具有将国际政治和一般政治相区别的特性。国际政治研究的前提假设是缺少政府体系, 正如国内政治研究的前提是存在这样的体系一样。但大致的事实是, 国内政治中追求权力的斗争是在法律和制度的框架限制和支配下进行的; 而在国际政治中,法律和制度是受追求权力的斗争限制和支配的。” 10 奥耶认为国际体系缺少特定的政府功能,没有一个凌驾于国家之上的中央权威去强制国家实施承诺或协定。这三种关于政府的观点反映了不同派别的学者对无政府状态的理解。尽管目前国际关系学界对这三种观点存在着质疑和争论, 但基本上都同意无政府状态是指国际关系中缺乏明显的政府特征。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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