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观与主观、真理与谬误是哲学中的老话题,似乎没有研究的必要,其实人们对它们的认识还相当模糊,哲学研究中一些带根本性的错误大多与这些老话题有关。
客观是现象的反映,现象包括三个方面:运动、能量和相对静止。在相对静止中,包括质量和空间。现代物理学是从个性角度认识的,将相对静止视为质量,在数学中,是从几何角度认识的,将相对静止视为空间。以往的哲学家大多犯了这个错误,即将客观现象停留在物质层面上,没有强调“分”。其实,“物质”是一个集合概念,它包含着运动、能量和相对静止。一些哲学家虽然看到了物质的“运动”属性,是“分”的反映,但没有看到物质的能量和相对静止空间在哲学研究中的地位。有运动就有静止,但只承认运动的绝对性。其实,从哲学层面来说,运动也是相对的,也是建立在相对静止基础上的。这种相对性是从抽象的角度认识的,只要认真思考放映电影过程中相对静止的胶片与动画的关系就会明白这一点,只要深入认识时间的记录就幡然醒悟。 不承认运动的相对性,就不可能得出真正的规律来。这就牵涉到主观的认识了,主观和客观是互为前提的,一方面,认识规律要以客观现象为依据,而不是主观的想当然,另一方面,认识自然规律又得以主观认识为前提,如眼球中的倒影,运动中的背景向后移动。它们的不同点就在于前者立足客观,后者立足主观。
客观现象包括共性现象和个性现象。万物都有别,承认的是个性现象,即相对静止结构形式不同,能量形式不同。老外研究的就是这些不同点,因而出现了不同的学科;中国的周易、干支和中医是从共性角度认识的,将能量、运动和相对静止概括为三个数理:一、二、三。其实还应包括一个“0”。一卦为3爻,一季为3月,是相对静止的划分,阴阳“2”构成了运动的划分关系,“0”和“1”是能量的表述。这都源于共性的认识。
由于客观是现象的反映,中国古代称之为“象”,即:客观=现象=象。三者都是同义词。那么,主观和本质也应该是两词同源。为什么主观等同本质呢?这里的主观不是想当然的“主观”,而是以客观现象为前提的主观。如果说,眼球中呈现的反向画面认识是一种低层次的“主观”的话,那么,将客观与主观相综合进入逻辑和数理阶段是一种高层次的“主观”,也是一种创新的“主观”,由此产生了规律。主观是抽象的,规律也是抽象的。如果没有逻辑和数理的错误,这些规律就是真理,否则就是谬误。
有人认为,哲学不能过分理性,应强调人文色彩。这其实是反映了建立在不同智慧层面、不同文化背景的主观认识,也是人类不同层面意识(相对中心)的调节体现,因而形成了不同层次的文化,这自然也是哲学需要解决的基本理论问题,这一理论的核心就是意识的调节和偏移。 这种主观认识是随能力的大小来实行心理平衡的,不存在一个绝对的标准。对美学的认识也是如此。对美的认识差异,存在不同文化区域、文化背景、文化层次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或者说,不同文化,形成了不同的调节理念,产生了不同的审美观。这一类主观也是规律的反映,是符合哲学的基本精神的,是哲学的理性反映。宗教则不同,尽管它是低层次文化认识,但它们企望反映带普遍性的自然法则,是理性指导下的非理性反映。故笔者认为,宗教理论是做错了数学题目。另外,人类的非理性行为也是意识的偏离反映,这种偏离似乎是符合人性法则的,有时也确实是这样,通宵达旦打牌,不顾休息,是非理性的反映,也是人性的反映。但人性更多的是表现为社会性,认识人性非得与社会性相联系。非理性行为一旦影响社会秩序时,就是违背自然法则的反映。同时,人类除了非理性以外,更多的是表现为理性,这是人与动物的区别之一。因此,强化道德教育是非常重要的。通过道德教育,来瓦解人类的非理性行为。要处理好人性意识的偏离与社会要求的关系,除了道德方面的培养教育外,主要依靠法律的强制约束,以此来防止人类非理性对社会秩序的影响。
我们平时说公平,也属于主观意识的调节范畴。主观意识是相对中心的反映,这一“中心”,可以表现为个人,也可表现为相对的群体组织。它就如同天平上的支点,左右的砝码不同,支点的位置就不同。这个“砝码”,就是各人的能力:你能力强,是工程师,拿高薪,我能力弱,为勤杂人员,我拿低薪是理所当然的,也就是说,社会的“支点”的位移产生了彼此的平衡。而我自知砝码的分量不够,也能形成心态上的“平衡”。就是政治地位也是一样,你管理我,我得听从你的安排,而我不能指使你,表面上是不平等,但心理上是平衡的。可见,政治地位也好,经济地位也罢,只能实现心理的平衡,这才是真正的公平。实现真正的平等是不可能的,它违背了人类永不满足的心理,违背了人类各自的能力差异,更不利于社会的发展。
真理是各种自然规律的正确总结,是现象、思维和数理的综合反映。真理是人类总结出来的,其核心是人类思维,尽管它得以现象为依据。思维不仅仅是表层的认识,还包括高层次的逻辑推理和数理推理,所以,真理是抽象的。有纯抽象真理,如数学中的定律,有由现象得出的本质认识,如中国古代将现象概括为一、二、三,是现象到本质的反映。列宁说:“真理和谬误只是一步之差。”有时确实是这样,0.1和0.2,只差0.1的量。如果说某一物理量应该是0.2,而不是0.1,一个是真理,一个是谬误,而相差的悬殊是极小的。但是,有时真理和谬误又呈相反的运动态势,是南辕北辙的差距。这种错误的产生,有对现象的把握问题,有逻辑的推理问题,也有数理的计算方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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