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青年报等媒体报道,近日,广东省政协拿“不作为”的政协委员开刀,以“辞职”方式撤销了巴塞罗那奥运会跳水冠军孙淑伟、雅典奥运会跳水冠军胡佳的省政协委员职务。此事一出即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
这一举动理应值得喝采和赞扬。政协的存在就是要参政议政,进行民主监督,而不是象花瓶一样地摆在那装点门面。既然这些冠军明星无法参加政协活动,按政协委员的存在理由也自然丧失了其“委员”资格,取消他们的委员身份顺理成章。
然而,在广东省政协对自身的职责的清醒意识让人欣慰的同时,一种普遍化的倾向也让人忧心忡忡。人们会问:这些冠军明星的确因其不能履行职责而被撤职了,但他们当初又是怎样以相较于普通百姓的比例大量地进入政协、人大机构的?进而言之,为何作为人民参政议政、行使“主权者”权力的政协、人大机构,绝大多数“委员”、“代表”都是冠军、知名企业家等各行各业的“精英”,而鲜见人数最多的底层的老百姓?难道因为一个人具有了某种稀缺的资源(比如权力、金钱、名声),就可以交换成某种在中国的语境中仍然很特殊的政治权利吗?
从以往所揭露的一些黑社会案件看,大多数黑老大都有一个“政协委员”、“人大代表”的身份。最触目惊心的是刘涌案。这些人作恶多端,也玩大了,于是遵循黑社会发展的规律,想办法“飘白”获取合法身份。而“政协委员”、“人大代表”的身份则是他们政治上的保护伞。通过权钱交易、官匪勾结,或仅仅是对资源和社会影响力过份看重所弄出的这种闹剧,给民众留下了极为恶劣的印象,这从反面揭示出关于政协委员、人大代表的“资格认定”需要极为严格的把关。
公民的政治权利是平等的,无论是官员、老板、明星,还是“引车卖浆者流”,都是平等的“主权者”。他们的“社会差别”体现在职业、地位等与抽象的政治权利无关的方面,而不能体现在政协、人大等机构的“资格认定”和“成员吸收”上。象过去英国那种在议会中保留“贵族”席位的作法曾被西方评论家多次指出是反民主的。一个公民能否成为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真正重要的是看他是否具有参政议政、履行“主权者”权力的能力、素质,并具有充分的代表性,而不是看他具有何种资源,他是不是明星人物。另外,必须特别强调的一点是,政协和人大机构是作为主权者的人民体现他们作为主权者的存在的最重要方式,它们必须反映最广泛的人民对政治的参与,如果只是明星等精英们在那儿说话,只能说是与民主背道而驰。
在西方,资本对政治的影响甚至控制被无数民主人士视为对民主的伤害。它是一种稀缺资源凌驾于平等的政治权利之上的逻辑。这种逻辑可以演绎为权力、金钱、名气等社会稀缺资源对政治权利的垄断。在中国,政协、人大更不能成为拥有稀缺资源的“精英”们的俱乐部。
奥运冠军在为国争光上让人欣赏。他们以明星的形式存在无可厚非。但是,他们的贡献和名气并不能逻辑地转换成一种特殊的政治资本,由此而获取特殊的政治身份。民主的一个基本理念是:在社会上,一个富翁和一个乞丐可以被客观地认定为存在各种差别,但是在政治上,他们平等的政治权利不能受到富和穷的任何影响。(完,免费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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