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服可以给人以生理上的保护,遮挡身体以及个人的缺陷。配偶的作用与此相似。其中一方要保护对方,敬慕对方的性格,包容对方的缺点。
为了追求伴随婚姻而来的爱情和安全感,穆斯林妻子有多种权利。第一项权利是可以收取聘礼,即由男方作为婚约的一部分而送给女方的礼物,这是合法的要求;妻子的第二项权利是赡养权,除了她自己拥有的财产之外,丈夫还必须为她提供食品、住宿和衣物。当然,男人要量入为出,女人也无权提出非分要求。《古兰》中讲到:“让富裕的人据其财产的多寡进行开销,财产有限的人据安拉赐予的多寡开销。安拉绝不会令任何人在安拉赐予的财产之外有过多负担。”(65:7)
安拉告诉我们: 男人是女人的保护者,因而在家庭中起主导作用。他不但要自己顺服安拉,而且要领导全家在任何时候都顺服安拉。
妻子的权利不仅仅限于物质方面,她有权要求关爱。先知说:“最完美的信仰者是行为上最完善的人,你们中最完善的人是那些对待妻子最好的人。”安拉创造了配偶,并使配偶间充满爱、怜恤和和谐。
妻子的义务
义务与权利相辅相承,因而,妻子对丈夫担负有一定的责任。《古兰》中讲到:“当丈夫不在家时,优秀的妻子应当按安拉的要求来保护他们的权益。”
妻子要为丈夫保守秘密,并严守二人间的隐私以及那些影响丈夫名誉的隐私或缺陷;同样,丈夫也有义务维护妻子的名誉。
妻子必须尽可能保证家庭和财产的安全,预防盗窃和损坏;妻子应以自己的智慧来管理家庭事务,避免浪费和遗失;她不能让丈夫不喜欢的人踏进房门半步。
妻子应与丈夫平等相处,通力合作。当然,如果丈夫不顺从安拉时,妻子可不予以合作;当丈夫做不合法的事情时,妻子不能满足其要求;丈夫也应考虑妻子的需要和幸福。
总结
《古兰》中讲到:“当安拉和使者判决一件事情时,信道的男女不得有所违背;谁违抗安拉及其使者,谁就已明显地陷入迷误了。”(33:36)
穆斯林的妇女在一千四百年前就被赋予了即使在当今西方大部分妇女也无法享受的义务和权利。这一切均源自安拉,安拉使整个社会保持平衡状态。在一个方面受到的不公平或损失将会在另一些方面得到补偿。伊斯兰是最完美的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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