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27 [内容提要] 在全球化时代,国际政治向全球政治转型,需要建构一种全球共治的新范式,这种范式的核心原则是全球所有角色的共治,即全球多边主义合作基础上的共同治理。它的基本变量是多边主义和以国家为重点的行为者的实践,以国家为中心已让位于以国家合作共治为重心,权威从国家独占到与社会共享。这种范式涵盖现实与理想,具有综合与中庸的特征,是中国和文化的产物。
[关键词] 全球共治;多边主义;实践;中庸综合
国际关系正处于一个充满不确定性的关键时期。各个大国以及国家集团正在全力构建在未来竞争中的战略优势,各种非国家力量也在国际上积极活动,以争取它们国际存在的合法性和应有的生存空间,各种理论供给也层出不穷,力图规范、引导发展的不确定性。总之,我们处在一个旧的体系和观念范式已遭遇挑战,而新的还未能取而代之,甚至是人们对之还未能较为清晰辨识的转折阶段。因此,在这样的时期,一种符合国家利益,同时又符合历史发展潮流的理论范式就显得尤为必要,它可以指导各种行为体的政策和行为,可以凝聚人们的思想,形成共识,可以引导历史的发展,减缓不确定性给世界所可能造成的消极影响。这正是我们探讨新的全球政治范式的一个重要原因和宗旨。
我们这里的分析和某种程度的预测建立在这样一对辨证的关系基础上,首先,我们的分析应基于当前的国际关系现实,完全脱离现实的描绘只能是一种理想,甚至乌托邦;其次,我们的分析又不能完全拘泥于现实,虽然黑格尔说存在的就是合理的,但他也说过凡是合理的就会存在,要进行某种属于未来式的探讨,我们就要确定一些刚刚萌动的因素,只要它合乎历史、世界发展之理。如基辛格所说,“世界新秩序,部分是过去的延伸,部分则毫无先例”。[1]因此,本文的分析由三个部分构成:对范式本身及国际关系范式的一般讨论;当前国际关系现实与趋势的总体分析;全球政治新范式的确定。文章最后我们提出了一些中国传统文化给我们思考全球政治新范式所能提供的启示。
一、国际关系范式辨析
范式的概念是托马斯·库恩研究科技知识发展史而发现的。库恩发现,在知识的发展中,总有一些非常核心的、能够统领其他知识的概念存在,这样的概念是其他知识体系赖以建立的基础,而一旦这样的概念被新的概念所取代,那就是知识世界的革命,如天文学中的太阳中心说对地球中心说的替代,就是一场革命,在新的概念统领下,原有的知识或被替换,或被改造。
因此,一个范式性概念的发现和确定,对于我们理解整个知识体系来说就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工作,它引导着人们思想观念的演变,是我们理解整个知识体系及其历史发展的最有效的捷径。一个新的阶段的开始往往以一个新的范式性概念被广泛接受认可为标志。
范式是有边界层次的,它可以是整个人类思想层面的,也可以是各个相对独立的知识领域的,例如达尔文的进化论,可以说是生物学方面的范式,但也可以看作整个人类思想的范式。这里的知识领域,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学科领域。学科领域反过来也就成了范式的边界,而边界使得每个学科领域来讨论各自的知识发展及范式革命成为可能。如果再往下继续,那么在一定意义上,同一学科内部比较相对独立的子知识领域,也存在相对较为独立和完整的知识体系,因而也可以说有范式及范式革命的问题。
虽然范式概念本身及其存在已取得了广泛共识,但涉及具体领域,某一阶段具体范式概念的认定,就存在不同看法。对于整个知识体系的发展史,也有不同的归纳。
国际关系作为一个独立的学科,其知识体系的建立相对来说比较晚,不过和这一知识体系相应的历史事实,可以说和国家的历史一样早。当然,这是在宽泛的国际关系概念上说的,如果严格地说,那么国际关系就是主权国家形成后,它们之间的关系,这样的历史最多也只是近四百年不到的事。因此,从宽泛意义上说,即使当时不存在相应的独立的知识体系,我们现在仍然可以回头用范式的概念来进行讨论,这并不会影响范式这一概念本身的科学性。而且,这样的做法在其他学科领域也是存在的,即使在库恩发现范式概念的科技史领域,他之前也不存在范式的概念。
综观国际关系的发展历史,我们可以发现有这样几个范式的存在:自然状态、传统帝国、中世纪主义、主权国家。
自然的国际关系状态是最原始的范式,和近代思想家对自然状态所作的假设一样,自然的国际关系中,除武力实力外,没有任何其他原则。这时的国际关系是原始的,也是偶然的。在每一文明和区域性体系内部,存在一些比较通行的原则,但不同的文明之间,原则的对话都不存在,或者说原则的碰撞和对话就是在战争中进行的。
帝国是古代一种比较主要、存在时间比较长的国际关系范式。在某种意义上,帝国不属于国际关系的范畴,帝国本身自成体系,国际关系的意义在很大程度上属于其内部不同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在人类绝大部分的发展过程与历史演进当中,帝国一直是典型的政治型态。帝国无意在某个国际体系中运作,它期望把本身建立为一个国际体系。”[2]因此,帝国之间的关系和国际关系的自然状态没什么区别,而帝国之内的关系是一种等级制结构,不同的组成部分在等级结构内所拥有的权利和地位不同,甚至不同的个人在这些方面也不一样。在这样的范式下,人们习惯于等级和区别,习惯于在体系内部确定各自应属于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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