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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恐怖主义是指以非法、非理性、违反人类社会公认准则的方式,用暴力、威胁或其他 破坏性手段来实现自己的政治或其他非纯利己目标的思想逻辑和实践活动,对国际安全 造成了强大的冲击,给国际社会带来了更多不确定的因素。为回应恐怖主义的挑战、打 击恐怖主义,美国在国际政治舞台上努力将恐怖主义描绘为非法与邪恶的化身、人类之 公敌,以使其“反恐战争”合法化。但这种简单化、脸谱化的认识,极易混淆各种“恐 怖组织”之间的差异,引起恐怖主义与民族解放运动等概念之间的矛盾,并与国际战争 法的一些原则相冲突。
【摘 要 题】恐怖主义研究
【关 键 词】恐怖主义/恐怖语境/国际法/道义/正义性
恐怖主义是威胁世界安全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但是,由于 恐怖主义与世界秩序、意识形态和国家利益等因素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国际社会对恐 怖主义的认识和定义也大相径庭。判断某种暴力活动或威胁是否属于恐怖主义的范畴, 不仅要根据活动本身的性质及考虑其所处的力量对比关系,还要涉及掌握恐怖主义定义 权的国家或其他集团的利益需求。所以,理解恐怖主义,与我们理解许多其他政治思想 范畴一样,不能只从其自身去定义,而要从其对立面来探索它的基本含义。
一、“恐怖主义”定义是利益斗争的产物
恐怖主义以及人们对它的认识和定义都建立在历史的背景之上,(注:MarthaCrenshaw,“Thoughts on Relating Terrorism to Historical Contexts,”fromMartha Crenshaw Edited,Terrorism in Context,Pennsylvania:The PennsylvaniaState University Press,1995,pp.3-4.)这种背景包括政治、经济、社会和安全等方面 的内容。随着全球化的加深,各国、各地区之间相互依赖、相互影响,几乎任何一个角 落的暴力活动都会影响到其他国家的安全或利益。因此,作为一种暴力形式,恐怖主义 也就与国家的利益联系在一起,而不同的国家利益也就相应地产生了不同的恐怖主义定 义。目前,学术界和国际社会对恐怖主义的定义林林总总,其中有一定影响的就达100 余种。(注:胡联合:《当代世界恐怖主义与对策》,北京:东方出版社,2001年版, 第1~17页。)这些定义来源复杂,目的含混,其实质都是要将与自身利益相关的暴力活 动合法化或非法化。正是在这种意义上,“恐怖主义”并没有、也很难有一个明确的、 被世人普遍接受的定义,因为几乎每个有影响的定义都是由某个国家或其代理人给出的 ,都是基于某种利益之上的。
正是由于国家根据自己的利益确定哪些组织和活动属于恐怖主义范畴,对恐怖主义的 定义必然是先验的、自我论证的,也是可以随着利益需求的变化而变化的。在对从1936 ~1981年间的109种恐怖主义定义进行分析后,美国中情局(CIA)认为,这些定义的范围 太窄,不能包含很多苏联起积极作用的暴力事件。因此,它们就提出了一个新定义。这 一新定义不仅可以包括所有类型的民族解放运动、所有使用过暴力的左翼组织,就连名 垂青史的华盛顿总统也走进恐怖分子之列。结果,在下一年里,中情局公布的国际恐怖 活动数目翻了一番。(注:Joseba Zulaika and William A.Douglass,Terror andTaboo:The Follies,Fables,and Faces of Terrorism,New York:Routledge,1996,pp.1 2-13.)
从严格的学术意义上说,定义应该是对客观事实进行充分研究的结果。但是,在恐怖 主义研究领域,往往是定义先决定暴力活动的性质和数量,再由这些暴力活动去论证定 义。并且,材料的选择和整理工作就已经涉及价值判断问题,已经是定义的开端。这种 未经论证的定义只有一个目的,就是要让人们认识到:“恐怖分子不只是一群精神病患 者,也不只是一些偏执狂,而常常是一些严肃的政治活动分子。”(注:Michael Stohl ,The Politics of Terrorism,Third Edition,New York and Basel:Marcel Dekker,INC.,1988,pp.10-11.)正因如此,本文也要先对恐怖主义进行概念限定。本文认为:恐 怖主义是指以非法、非理性、违反人类社会公认准则的方式,用暴力、威胁或其他破坏 性手段以实现自己的政治或其他非纯利己目标的思想逻辑和实践活动。这一定义具有以 下四个方面的内涵:
第一,恐怖主义的行为方式是非法、非理性和违反人类社会公认准则的。所谓非法是 指违背国际法原则,如不加区别地攻击平民目标;非理性是指与生存权和人道主义原则 背道而驰;违反人类社会公认准则是指不能将国际法和其他成文的国际公约无明文禁止 作为使用某些恐怖手段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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