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古代及近代水权的发展及其作用

作者:梁利 来源:www.66wen.com 更新时间:2006年05月18日

论文摘要: 水权的形成与发展。水权的相关思想与内容,在古代随着历史、社会经济、农业的发展,不断充实丰富,也逐渐法律化。到了近代,顺应时代的需要,水权概念得以明确,并在水资源管理中发挥作用。本论文主要论述水权在各个朝代发展的共同点和不同点,为当今复杂社会环境中水权实施提供有益的借鉴作用。

关键词:水权、水资源、发展

我国是一个水资源短缺的国家。但众所周知,水是生命之源,人们生活、生产中时刻都需要水,特别是中国正在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水资源的重要性更加突出。因此,保护水资源,防治水害,科学用水和节约用水已是刻不容缓。这样,用来调节运用水资源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人与人之间以及社会集团之间矛盾的水法就日逐受到重视,而在水法中处于核心地位的水权就更应受到重视。

水权,一般是指部门或个人对于地表水、地下水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但是在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不同的社会制度下,甚至在相同的历史发展阶段或相同的社会制度下,也会因为种种原因,使水权的内容产生差异。因此,对水权的涵义和内容就有多种理解和不同的表述。

我国古代水权概念是不明确的,只是体现在“诸法合一”的部分水资源管理法则、法规条款之中。首先明确提出水权概念的是我国近代第一部全国性的、综合性的水利法典民国《水利法》。水权作为《水利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加以阐述。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特别是在新中国成立后,水权以全新的意义,出现在水资源管理法规中。

水权一般包括对水资源的所有权与使用权两部分。而民法中规定,所有权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根据不同的历史发展时期来看,水权所包含的内容有以下变化。

古代水资源的所有权掌握在以皇帝为代表的统治阶级手里,他们通过把水资源随同土地租给被统治阶级使用而获得收益。这样,被统治阶级手里就有一定的使用权,但所有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全掌握在统治阶级手里。同时统治阶级制定一系列水法规来限制人们的使用权,其中包括用水时间、次序、数量等的限制。

一、古代水权思想及其内容的发展

中国自古以农业立国,农业是主要的生产部门,是社会经济的基础。而水资源是农业的命脉,因此,农业的兴旺和衰落,国家的富强和贫弱,社会的安定和动乱,都同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有一定的关联。另外,人类对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世界四大文明古国,其文化之孕育、发展,无不得助于河川的滋润 。

在上古年代,水完全处于自然状态,人类只能被动地利用水源。而当人类开始定居生活,转以农耕为主,有了相对固定的牧场和农田时起,合理地利用水资源这一问题,便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出现在人类的生产活动中。土地与水的关系极为密切,有了土地就要防治洪水,排除渍涝,引水灌溉。这样,在土地的所有人和使用水的相邻方之间,就必然要引起一定的水事利害关系。另外,人们生活用水,从事水产渔业、供水行舟,也就形成了人类社会最早发生的公共关系,为协调和处理这些公共关系,就形成了约束有关各方的条例,这可以说是水利法规的起源。这些条例中,虽然尚未明确水权的归属,但不能侵害他人的权利,不能给他人造成损害这种维持正常行使水权的基本要求已经具备。由于各种原因的制约,水权没能在古代明确确定,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水权的有关内容也随之明朗,并为近代水权的明确出现奠定了基础。

1、水资源所有权的变迁

原始社会,整个氏族一起劳作,没有私有化。随着国家的出现,部落首领即掌握权力又占有财富,这样也就有了贫富差别,出现了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国王是最高的统治者,他把包括水资源在内的全部生产资源掌握在自己手中。同时,这一时期由于治水而逐步达到了权力集中,又基本按水系来划就行政区划,水与政权紧密联在一起。

到了西周,分封诸侯。所谓分封,主要是土地所有权的归属。随着土地所有权的分封,分封地水的管理权也就由诸侯掌握,对于不同等级贵族的地位与权利有不同的规定。从秦开始,实行中央集权制,国家的任何资源都掌握在以皇帝为而统治阶级手里。唐朝就规定“天下山泽之利当归王者。”

晋朝曾规定:“王者之制爵禄,公候伯子男凡五等,名山大泽不以班,其余以禄土,以为间田。”应该说这在我国历史上是第一次明确把水划为国有和私有两种。所谓国有,就是重要的大江大河和湖泊归帝王所有,而其余的小河湖泊作为土地的附属物按等级划分给诸侯和贵族,成为私有财产。不管历史上是如何变动水的所有权限,但是有一点是始终如一的,即水资源所有权在古代是属于上层统治阶级的。

但中国毕竟是农业国,农业不发达,国家就不可能发展,而且农业受自然条件的影响很大。所以,为了维持自身的存在,统治阶级不得不制定一定的规章,在一定的约束条件下,给老百姓使用湖泊河流里的水。皇帝把水资源所有权归为共有,给农民若干使用权,以便把农民束缚在土地上,利用水加强对多数农民的直接控制,保证赋税的来源。随着历史的发展,统治者也提出“江海田地,与民共利”“禁势力家不得固山泽之利 ”。但因老百姓都租用国家和地主的田地,使用水资源的费用都加到田地租税里面了。所以,总的来说水资源所有权属于国有的,在历史上也就是统治的君王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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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摘要
古代水资源的所有权掌握在以皇帝为代表的统治阶级手里,他们通过把水资源随同土地租给被统治阶级使用而获得收益。这样,被统治阶级手里就有一定的使用权,但所有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全掌握在统治阶级手里。而水资源是农业的命脉,因此,农业的兴旺和衰落,国家的富强和贫弱,社会的安定和动乱,都同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有一定的关联。不管历史上是如何变动水的所有权限,但是有一点是始终如一的,即水资源所有权在古代是属于上层统治阶级的。
关键词
统治阶级 水资源 公共关系 分封 所有权 中国 水权 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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